瞭望: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

27.09.2014  15:31

  9月29日出版的 第39期《瞭望新闻周刊》将发表慎海雄的署名特稿《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全文如下:

   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

  文/慎海雄

   “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了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这一重大战略思想。习总书记强调,实行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要求我们在治国理政时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商量。我们要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推进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政从“”来。政策的公信度、执行力和权威性取决于是否反映了民心所向。“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如何顺应民心所向?唯有商量。习总书记深刻论述的“商量观”,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实践性、指导性,是对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丰富和深化,是新时期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行动纲领。

   商量就是交换意见、商讨切磋。《周易》有句:“商兑未宁,介疾有喜。”大意是说商讨还没有达成共识,但矛盾已趋弥合。“兼听齐明,则天下归之”“君子和而不同”“汉屈群策,群策屈群力”……商量办事,浸润着中华传统文化的深厚底蕴和政治智慧。正如习总书记所指出的:“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中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民主形式,它源自中华民族长期形成的天下为公、兼容并蓄、求同存异等优秀政治文化,源自近代以后中国政治发展的现实进程,源自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实践,源自新中国成立后各党派、各团体、各民族、各阶层、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共同实现的伟大创造,源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政治体制上的不断创新,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植根于中华优秀文化土壤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紧紧依靠协商民主、商量办事,团结起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开放的不同时期,战胜了一次又一次挑战,始终站在时代前列。

   “黄河之滨,集合着一群中华民族优秀的子孙”。即便在艰苦卓绝的抗战时期,连吃穿都要自给自足的延安成了全国人民心中的“圣地”。不同家庭出身、不同社会阶层,乃至不同政治信仰的人们以奔赴延安为豪。这当中,协商民主的强大魅力就是支柱之一。其结果便是“延安打败西安”,中国共产党人以这场伟大的预演拉开了民主建国的序幕,为共和国的协商建国理论乃至政治协商制度积累了丰富经验。

   “有事多和群众商量”,这是56年前毛泽东同志在广东农村调研时的一句名言。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继承和弘扬了民主协商这一强大思想武器,使“商量”成为中国土壤上开出的绚丽的制度之花。正如专家所说,在中国,协商民主不仅是政治层面的制度安排,而且也是经济和社会层面的制度安排。中国超大型的人口规模、超广阔的疆域国土,意味着中国需要更具包容性和整合力的民主制度。自古希腊开始,人类社会一直不停地探索最适合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民主政治制度体系。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自豪地说,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在政治领域的重要体现,也是中国共产党人为人类在民主制度探索中提供的独特的、独有的、独到的新路径。

   习总书记深刻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因此,必须构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确保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如何真正做到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避免做样子、当装饰品?关键要靠制度来保证。要让我们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请进来,走出去”等群众路线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成为我们治党治国的制度、规章、程序,成为程序合理、环节完整的社会主义协商民主体系的精髓。这是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

   比如,我们经常强调“少数服从多数”的决策原则,但在实践中,如果缺了协商民主、商量办事的前道环节,很可能变形走样,甚至成为引发矛盾冲突的导火线。近年来屡屡发生的“钉子户”以死抗拒强迁等恶性事件,说白了还是有些地方官员工作简单、作风粗暴、违背民主协商原则,没有从寻找最大公约数入手、努力促成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识所造成的。正反两方面的事实表明,在处理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中,“商量办事”应当成为“少数服从多数”的必不可少的前提。“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能超越宪法和法律法规,更不能为了片面寻求一致性而人为设置程序。同时,如果纯粹为了形式上的“听证”而听证,为了装饰性的“征询”而征询,这样的“商量”也是徒有虚名,起不到实效的。

   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当面锣,对面鼓”地商量。习总书记用三个“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和四个“涉及”所作的全面深入阐述,提出了“商量办事”的重要思想和工作方法。总书记指出,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执政和国家治理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各个方面、各个层级的工作上来,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人民对自身利益的实现和发展上来。涉及全国各族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全体人民和全社会中广泛商量;涉及一个地方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个地方的人民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一部分群众利益、特定群众利益的事情,要在这部分群众中广泛商量;涉及基层群众的事情,要在基层群众中广泛商量。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将协商民主体现在治国理政的方方面面,广开言路,博采众谋,动员大家一起来想、一起来干,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战略任务。作为中国式民主制度重要表现形式,下一步,“协商”需要在技术细节上下功夫,比如如何动议、如何提案、如何讨论、如何表决。全国政协推出“双周协商制度”,就某个议题,请相关行业政协委员进行协商,引起积极反响,就是一个积极举措。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随着改革的深入,我们要突破险滩、啃下“硬骨头”,就不可避免地要“动人奶酪”、要“伤筋动骨”。可以说,在今天的经济社会大环境下,改革攻坚决不可能风和日丽、太平无事,“有事”将成为常态,这个“”,就是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破解难题、推进改革,就需要“做事”,这个事,就是针对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所实施的对策措施、所开拓的新格局。从“有事”到“做事”的过程中,也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预料之中或预料之外的情况,这就是“遇事”。习总书记提出的“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为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实践方法。在利益多元、价值多样的今天,如何通过“多商量”达成广泛共识、凝成改革动力,做到有事不慌、遇事不怕、做事不乱,显得尤为紧迫。

   “在人民内部各方面广泛商量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这样做起来,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才能具有深厚基础,也才能凝聚起强大力量。”协商民主是一篇大文章。“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越是处于改革攻坚期,越需要汇集众智、增强合力;越是处于发展关键期,越需要凝聚人心、众志成城。我们要以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指引,在扎实推进协商民主中,汇聚一切积极因素,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进,让扎根在中国土地上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永远充满活力与生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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