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级政府采购项目6月起公开采购意向
本报记者 李梓溶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财政厅获悉,为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四川于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省级政府采购意向公开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试点范围、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渠道等要求。要求从2020年6月1日起,除定点采购、网上竞价和商场直购等小额零星采购项目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实施的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应按通知规定公开采购意向。
《通知》要求按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主要包括六方面内容:一是采购项目名称;二是采购预算金额;三是采购需求概况,包括采购标的需实现的主要功能或者目标,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服务、安全、时限等要求;四是采购标的名称、采购数量;五是项目拟实施采购月份;六是对供应商的基本要求:包括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响应)等。
此外,为了便于供应商提前做好参与采购活动的准备,《通知》要求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应当尽可能清晰完整。对于公开方式和渠道,《通知》明确,省级单位在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时,同步录入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完成采购计划备案后10个工作日内,导出采购意向公开文本,推送至四川政府采购网的“采购意向”栏,公开发布。有条件的单位可在单位门户网站同步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后,即可申请实施采购。
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对于政府采购活动有何利好?对此,四川鸿星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李宏认为,对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来说,最有价值的信息就是基于预算的采购信息,包括采购项目、采购内容以及采购需求状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也就是“采购意向”。“这个有价值的采购信息,越早得到越有利,越公开透明越公平。”李宏表示,供应商提前知道项目信息,就可以很好地衡量自己的优势,理性地做出是否参与投标的决定。
公开采购意向,让更多企业了解采购内容、采购需求和采购预算等重要信息,可以使采购人的需求得到更好的完善和满足。四川东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认为,采购意向公开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采购项目废标影响采购效率,而导致废标的原因,要么是采购文件里需求有倾向性或者排他性,要么是供应商准备不足,差错太多,导致最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3家。公开采购意向信息,供应商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特点早做投标准备,参与投标活动有备而来,有效降低失误,从而大大提高采购项目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