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后登记私家车免检 四川:异地检无需委托

17.05.2014  14:59

制图 吴青松

  核心提示

  哪些车免检

  ●6年以内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面包车和7座及7座以上车辆除外)免予上线检验

  ●对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办理登记前免予安全技术检验

  哪些车不免检

  ●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责任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车和7座(含)以上车辆

  ●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

  ●新车出厂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或者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存在的问题,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16日联合公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上线检验、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一系列新举措,以促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更加严格、规范,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车检机构严禁“官办

  《意见》从严格资质管理、规范检验行为、改进便民服务、强化监督管理四个方面,提出18项深化车检体制机制改革的措施。意见明确,要适应当前汽车保有量大幅增长的形势,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检验机构建设,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检车需求。质量监督部门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一律简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工作进度。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公安、质量监督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等相关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2014年9月30日前,各级公安、质量监督部门要进行自查清理,对已经开办、参与或变相参与经营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或者退出投资、依法清退转让股份。

  6年以内非营运轿车免上线检验

  《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免上线检验制度,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机动车所有人提供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凭证、车船税纳税或者免征证明后,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领取检验标志,无需到检验机构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同时,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预约检验、延时检验等多项便民服务措施。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表示,按照这个政策,即2010年9月1日(含)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

  检验标志要标注检验机构名称

  《意见》还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注检验机构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对机动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经事故鉴定认定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