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数据连续3月不达标 市(州)环境监测站负责人将被约谈

13.07.2015  11:11

    环境质量怎么样?监测数据是最直观的答案。四川省环保厅日前出台《2015年四川省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质量管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每月将对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数据进行审核,不达标将被通报,若连续被通报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

    以水站为例,省总站每月编制“四川省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数据传输及审核情况的通报”,对每月水站的数据上传率、有效率和审核率进行统计,对上述指标不足90%的站点进行通报;若连续2个月被通报,托管该站点的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应提交书面整改报告;若连续3个月或一年中累计4次被通报时,由省总站约谈该市(州)或县级环境监测站单位负责人;若约谈后仍无改善的,由省总站报省厅认可后收回托管权、终止协议、解除委托。

    从空气监测来说,省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全省21个市(州)国控城市气站的比对监测工作,主要包括全年常态化比对监测和秋冬季重点时间段比对监测。对于重点时间段(1月、9-12月)和盆地内重点区域进行多次不定期抽查。(记者 张路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