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机关召开2019年1至7月一次性专用项目预算执行通报会

05.09.2019  04:20

  根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秘书长办公会议要求,2019年8月29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一次性专用项目2019年1至7月预算执行进度通报会在一号楼505室召开,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清主持会议。

  会上,办公厅财务处就财政部门对预算资金使用管理要求做了说明,并通报2019年1至7月一次性专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参会人员就各自负责的一次性专用项目资金的整体使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余额执行计划等情况,在会上做了详尽说明。

 

 

  针对以上各部门具体情况,何清副秘书长一一给出预算执行建议,并结合当前机关一次性专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处室负责人要引起重视,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所有专用项目建设各部门都要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做到及时督促,有效管理。二是严格资金支付审批,提高项目支出绩效。各部门要根据项目实施实际情况,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严把资金审核关,确保项目资金使用落在实处,发挥绩效。三是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保障项目实施。各部门对尚需支出的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完毕,不产生遗留问题。因个人原因导致应当支付的项目财政资金被收回,办公厅将追究相关责任。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处、保卫处、财务处、法制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机关党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信息中心等有关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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