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名局长索贿被判10年 曾捐10万贿款修路
信息时报讯 (记者 何小敏)揭阳市原政协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方琪,在任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期间向下属单位索贿,收受钱款,摆平干部违纪问题,并收受数家企业负责人贿赂。近日,揭阳市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方琪有期徒刑10年。
索贿后拨款作“回报”
方琪出生于1958年,汕头潮南区人,研究生学历。在方琪的从政生涯中,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一职令她尝到了权力的“甜头”,但也因此身陷囹圄。法院查明,2008年至2012年春节前,方琪非法收受、索取普宁市交通运输局、揭西县交通运输局及黄某、郑某、陈某等人的现金人民币45.88万元和港币20万元。案发后,方琪家属已退赃。
方琪的索贿“策略”,看上去似乎是“双赢”,她要得大方,对方给得高兴。
2011年7月底,方琪给时任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局长陈某打电话,以自己去广州、北京办事为由,让陈某准备一些土特产及20万港币。陈某指派该局纪检组长李某将20万港币交给了方琪的司机。一个月以后,方琪再次开口向普宁市交通运输局索要10万元。2011年8月底,时任揭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张某也接到了方琪打来的电话,方琪安排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苏某到揭西拿了10万元。这些钱都用于方琪个人消费。
对于普宁、揭西两地交通运输局而言,补这些钱的窟窿并非什么难事,原揭西县交通运输局财务股股长刘某的证言称,该局10万元后来由出纳到揭西某杂货店开具以茶叶、花生油等项目的发票来冲抵,而普宁市交通运输局同样以烟酒开支等名义在财务中予以报销。
作为“回报”,方琪提出下拨160万元路桥补助款给各县、区交通部门,后来普宁市交通运输局获得43万元,揭西交通运输局获得25万元。
收钱摆平干部违纪问题
2007年,省治理公路三乱办公室到揭阳市交通运输局东山稽查站检查,查出该站一些比较严重的违纪违规问题。站长黄某称,自己可能会面临处分或免职,于是2008年春节前他送给方琪2万元,后来黄某的处理结果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此后,他又连续多次送钱给方琪。
此外,揭阳市交通运输局铁路办公室副科长陈某提拔为科长,作为局长的方琪在党组会上投了赞成票,陈某贿送了2万多元。当地一些村,因为修路资金问题,也曾屡屡向方琪行贿。
作为交通运输局局长,前来巴结她的企业老总也不在少数。其中包括广东红东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郑某、广东津榕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林某和妻子陈某、揭阳冠运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林某等。
2009年,方琪到揭阳市交通运输局电脑网络维护商揭阳市凌先科技有限公司视察,上厕所时不慎摔断腿,她在家休息时,该公司老总到其家中探望,送来一个装有2万元的信封。
捐出10万元贿款修路
作为一个腐败官员,方琪也曾表现出她“善”的一面,但她行善的钱却来得不光彩。
2011年年初,揭东县霖磐镇某村要修路,想要报到市交通运输局申请资金补助。揭阳市觉世慈善会会长许某来找方琪,希望得到她的支持。这之后,方琪调离了交通运输局。2011年10月份左右,方琪拿出10万元现金交给许某,并说是她自己的钱,让他交给村里修路。但在收据上,方琪要求将捐款人写为揭阳市交通运输局。
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后来证实,该局并未拨款。据方琪后来供述,这10万元是普宁和揭西交通运输局送给她的钱剩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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