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适用第六条“四川声音”获力挺

14.03.2017  18:35

      四川团代表联名提出《专利法》修法议案,引发八大全创区代表委员热议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应该走在改革的前列!”四川团63名代表联名提出《专利法》修法议案在来自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武汉、沈阳、西安等七大全创区的部分代表委员中引发讨论,部分代表委员通过本报给予积极回应,支持议案中提出的修法建议,特别是支持授权八大全创区改革试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现行《专利法》第六条规定职务发明创造归单位所有,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职务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四川团代表联名议案主要有两方面内容: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改革试点,授权在四川或者八大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内暂停适用专利法第六条。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修改专利法第六条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推动改革提供法律依据。

  来自天津的全国人大代表、南开大学校长龚克表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之后,南开大学也在探索创新科技成果转化路径,鼓励发明人和学校共同申请、共同持有,“从法律上明确所有权的归属,很有必要”。不过他也指出,现行《专利法》对职务发明创造的界定,包括了“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而议案提出修法意见,删掉了这一句。这其实是缩小了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有可能伤害单位的积极性,“一个好的制度要实现相关各方共赢。”沈阳市浑南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书炜也提醒,改革中利益平衡很重要。

  对这一议案,来自湖北武汉的全国人大代表、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院长冯丹也表示支持。她介绍,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武汉也进行了很多探索和尝试。她认为,四川团代表提出的议案进一步触动了产权,可以从根本上提高高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来自安徽的全国政协委员、安徽大学原党委书记黄德宽认为,四川团代表推动的是一项有意义的改革实践。他认为,改革在推进过程中难免与现行法规冲突,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经过四川的探索实践,价值已经显现出来,建议扩大试点,如果再次证明可行,那么现行法规就必须适时而变了。“我手上有上百个专利都没转化,这个议案提得很有针对性,我全力支持。”来自陕西西安的全国政协委员、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副校长郝际平很兴奋,他与来自上海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邵志清,来自广东的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移动广东公司总经理简勤等代表委员,都通过本报表示,支持四川团代表联名提出的议案。

  目前,《专利法》修法议案已提交全国人大议案组,等待相关专委会的审议结果。如果审议结果同意进行修法,将列入修法计划,并进行广泛调研。“现在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好在已经迈出了关键一步,喊出了四川声音。”议案领衔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徐建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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