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格:不给亲生儿子生活费 律师出面维护权益
18.04.2014 14:30
本文来源: Sichuan.Scol.Com.Cn
四川在线凉山消息(韩健 李天定 王建芳)普格县充分发挥律师在社会生活中维权的作用,近日,普格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通过非诉讼协商的方式,成功办理了一起追索抚养费案件,至此,这场历经六年的抚养费纠纷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普基镇城南社区杨某, 2008年与男方李某协议离婚,婚生子由杨某抚养,却没有约定抚养问题。长期以来,婚生子李某的抚养无法保障。杨某因没有经济来源,靠享受民政低保度日,母了俩的生活陷入困境。为此,杨某向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四条: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普格县司法局及时启动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指定律师为无钱给儿子上学的杨某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帮助她向男方李某追索抚养费。
承办律师唐建华接案后,经过认真调查了解,确定了先协商后起诉的方案,并取得了申请人杨某的同意与授权,与男方李某见面协商、析法剖理,取得了男方李某的认同,当事人双方签订了《李某生活抚养协议书》,约定由男方李某每月给付婚生子每月抚养费600元,承担读书学费和生病时的医疗费。
目前,李某已开始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法律援助及时为贫困少年追索到抚养费,维护了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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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4.2014 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