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 如何搬得出、留得住、能致富?
“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易地搬迁安置116万人,代表委员热议——
□记者 罗之飏
高寒、偏远山区,地质灾害区和洪水淹没区的贫困户,在精准扶贫时往往需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易地搬迁安置116万人,占“十三五”期间全省计划脱贫总人口30%。
这批人的搬迁安置是否妥当,事关整个脱贫攻坚战的成败。如何保证他们搬得出,并在移居地能安居乐业,脱贫致富?代表委员们就此展开了热议。
每平方米850元住新房,贫困户仍不愿搬?
解决资产承接确保“搬得出”
易地搬迁实施时,贫困户原有的宅基地、山林、承包地等资产将面临如何转移和承接的问题。
在泸州市叙永县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工作的省人大代表陶玲,曾前往位于古蔺马蹄乡的乌蒙新村考察。在当地,她发现由政府补贴后,贫困户购买新建住房每平方米只需要个人支付850元,但很多居住在高寒山区的贫困户仍不愿搬迁。
“一是因为贫困程度深,搬不起;二是搬迁后的生产资料无法顺利承接。”陶玲建议,可以将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整合,也可以采用让贫困户“租住”的方式减轻搬迁压力。
省人大代表、民建泸州市委副主委兼秘书长谢华建议,在配套建设新居时明确一定的承包土地,以便于贫困户能继续从事农业生产,对被征用的土地应该按照当地城镇建设标准,一次性补偿给所属土地户。
目前,在破解加大贫困户搬迁补助力度、缓解财政资金压力方面,广元市和泸州市已开始探索。据介绍,苍溪县已被国家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全国首批发行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收益债券试点县,拟通过多样化的融资方式,破解搬迁贫困户聚居地建设中巨大的资金压力。
有了户籍,迁入的贫困户为啥还缺乏归属感?
不能让搬迁户成为“二等居民”
省政协常委、民革广元市委主委胡月鹤认为,贫困户在迁入地能否留得住,关键在于解决人的城镇化问题,“要让迁入的贫困户一开始就变成城里人。”
具体而言,就是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时,对贫困户在户籍上要让他们同步迁入,并同步享受城镇医疗、卫生、文化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
“同时,还应考虑贫困户在当地的社会关系如何延续,可尽量采取整体搬迁的方式。”谢华尤为看重城镇化过程中贫困户在原居住地社会关系的“同步”城镇化,“插花式搬迁容易导致贫困户在新迁入地没有归属感,无法快速、顺利融入新居住地。”
“贫困地区特别是山区的贫困户多以散居为主,搬迁到聚居区后不可避免会出现矛盾纠纷。”省政协委员、民盟泸州市委副主委、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黄修华认为,易地扶贫搬迁给贫困户带来的不仅是居住地的改变,更是生活方式的改变,应该对搬迁贫困户用社区文化加以引导,让搬迁聚居地成为一个大家安居乐业的和谐社区。
黄修华认为,应更加注重迁入地住房和基础设施建设与周边城镇的协调性和一致性,“不能让聚居地成为城镇边上新的‘棚户区’,不能让搬迁贫困户成为居住在城镇边的‘二等居民’。”
走产业致富之路,除了特色还要什么?
“扶志”与扶贫同等重要
1月24日,省人大代表、叙永县石坝彝族乡乡长罗月提交一份提案,主题:精准扶贫。
如何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产业扶持上尽量以本地特色种养业等长久性的产业为主。”罗月建议。
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常委、省政协农业委员会主任刘宇在提案《实现我省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的几点建议》中强调,要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意识,把“扶志”与扶贫放在同等重要地位。
刘宇建议,要教育贫困群众树立起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的信心,变“要我致富”为“我要致富”;要积极通过法律、教育、舆论等途径,引导贫困地区家庭、子女切实履行扶助责任和赡养义务,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家庭、对父母给予更多的关心和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