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全省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
30.06.2018 16:51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7月1日起,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将从现行的1260元/月、1380元/月、1500元/月,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这是记者6月29日从省人社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同时,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
当天,省人社厅还发布了2018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2018年四川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上线(预警线)为11%、下线为3%。企业工资指导线从6月28日起执行。省人社厅相关人士介绍,与2017年相比,今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设置上基准线、上线(预警线)分别下调0.5%和1%。 (记者 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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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6.2018 16:51
故
事
四川省人社厅解读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政策
力度
今年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幅度高于新华网四川频道
我省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高每月可领1424元
从今年7月1日起,我省调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