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部门、单位:
《2015年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地、各相关部门应将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作为依法治省的重要内容,加大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协调工作力度,坚持属地管理、密切协作配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请于1月23日前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传真)反馈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25日和11月25日前分别将半年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报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四川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2015年1月14日
(联系人:许钢;联系电话:028-86702833)
附件:2015年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要点
为认真贯彻《旅游法》和《依法治省纲要》,深入实施《全省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方案(2014—2016年)》(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按照“强化意识,加大力度,标本兼治,为建立长效机制打下坚实基础”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部门协作配合,健全协调会议机制,巩固治理成果,实现重点突破,着力解决我省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和深层次问题,不断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树立我省旅游业良好形象。根据《工作方案》明确的工作任务和职责分工,制定本要点。
一、进一步强化旅游市场主体行为的契约规范,全省旅游合同示范文本(2014版)使用率达到90%,全国旅游团队服务管理系统及电子行程单覆盖率超过80%。重点查处旅行社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游客责任、排除游客权利和擅自增减旅游项目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工商局
二、充分利用GPS和3G视频监控系统加强旅游客运车辆及驾驶员动态监控,建立旅游客运“打非治违”长效机制,旅游客运驾驶员持证上岗达到100%,实行违法违规信息共享;统一和公布全省旅游客运车辆专用标识;加强旅游客运市场需求监测,加快旅游客运车辆更新换代,做好旅游运力调配,适时增加小型旅游客车数量;推动解决我省道路旅游运输无障碍旅游问题;在成都市、乐山市、阿坝州、甘孜州、凉山州等地探索建立全省旅游客运监管网络,实行车辆统一调度、统一监管;支持阿坝州创建“涉旅安全综合监管示范州”。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厅
配合单位:公安厅、省旅游局
三、进一步规范旅游购物、演艺、食宿及旅游经营场所医疗站(点)管理,重点查处发布虚假违法旅游服务广告、收授回扣、欺客宰客、诱导消费、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省卫生计生委、公安厅、文化厅、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旅游局
四、认真实施严重违法旅游经营者“黑名单”制度,将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查处情况依法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小微企业、农村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失信惩戒。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配合单位:人行成都分行、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省政府新闻办
五、重点查处出租、出借、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超范围经营,无证导游等违法违规行为。突出治理“黑车”、“黑导”、“黑社”和“零负团费”等问题。
牵头部门:省旅游局
配合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
六、加强旅游经营单位税收征管,整治不按规定开具发票、开具假发票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在全省5A级和部分4A级旅游景区所在区域推行网络(电子)发票;重点在九环线、峨乐线推行网络(电子)发票。
牵头单位:省地税局
配合单位:文化厅、商务厅、省国税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局
七、开展旅游企业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季度专项检查,督促旅游企业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率达100%。督促旅游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申报登记,足额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重点查处旅游企业在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保申报和缴纳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配合单位:交通运输厅、省旅游局
八、在全省开展旅游行业价格专项检查,提供旅游价格信息服务,公布旅游线路产品参考价,重点查处旅游购物、演艺、餐饮经营单位价格欺诈、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省旅游局、省旅游协会
九、积极创新旅游行业服务监管方式,加快智慧旅游监管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和运用全省旅游运行监管及安全应急协调平台,推动实现跨区域涉旅信息共享以及公共假日旅游信息监测预警及时发布。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国土资源厅、省气象局、省测绘局
十、进一步深化以游客满意度为核心的旅游服务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测评,健全游客满意度调查公示制度和台帐制度,深入分析满意度调查结果反映出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十一、深入推进旅游标准化建设,推动《四川省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提升标准》(A+标准)和《游客高峰时段旅游景区应对标准》(A++标准)、《四川省主题旅游饭店的划分与评定》、《四川省旅游饭店管理公司等级的划分与评定》等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宣贯培训和全面实施,塑造旅游品牌、提升旅游品质。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质监局
十二、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旅游行业服务技能大练兵活动和专项培训工作,着力提高旅游景区、旅游星级饭店、旅行社等从业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技能,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协会建立省、市(州)游客旅游不文明记录平台。
牵头单位:省旅游局
配合单位:省旅游协会
十三、加大依法治旅规范市场工作宣传力度,组织媒体开展新闻宣传,积极树立旅游行业正面形象,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引导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倡导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牵头单位:省政府新闻办
配合单位: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