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工作的通知

29.04.2015  17:49

各市(州)文广新局,各报刊主管单位及其出版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台: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2014年换发新闻记者证的通知》(新广出发〔2014〕59号,查阅全文请登录“中国记者网”、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目前,全国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已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查询网址: http://bm.gappedu.gov.cn/cj 。现就我省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合格人员申领新闻记者证作如下通知,请各级各单位一并抓紧做好申领新闻记者证的工作。

一、严格审核申报条件

各级各单位要从严把关,认真审核申领新闻记者证人员的基本情况,重点审核其学历证书、从业资格、劳动聘用合同、岗位考试成绩、保密承诺书和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严禁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等不符合新闻记者证申领条件的人员申办新闻记者证。

二、规范审核申报程序

(一)省级报刊出版单位、四川广播电视台负责审核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后,填写《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三表”),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三表”以及申领人员的“个人文件”等书面材料报省局新闻报刊处。

(二)各市(州)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台和电视台负责审核所属新闻采编人员资格后,填写“三表”,经主管单位同意后,将“三表”以及申领人员的“个人文件”等书面材料报所在地文广新局,由所在地文广新局审核后再向省局新闻报刊处申报相关材料。

三、其他事项

(一)各新闻机构在申报相关材料前,应将本单位换发新闻记者证的有关人员情况在本单位所属媒体上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再逐级办理申报事项,公示情况一并上报。

(二)申报时需提供的材料:

一是新闻单位需提供的材料:1.《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2.《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汇总表》;3.《新闻记者证申领承诺书》;4.公示材料。二是申领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即“个人文件”:1.《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单位盖章);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3.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4.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5.第二批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成绩合格查询单;6.保密承诺书;7.职务行为信息保密协议;8.聘用人员须附聘用合同的复印件(聘用合同签署单位必须为报送申领材料的新闻单位)。

(三)各新闻机构报送书面申报材料前,须通过加密终端先申请,要在“网络系统”中认真核对、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首次申领的须逐项填写完整信息,非首次申领的须输入申领人身份证号后认真核对并补充填写信息),同时提交申领人相片电子版(像素(90~137)*(120~170),宽度和高度比例为3∶4,JPG格式,大小100K以内,1寸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确认申领人信息准确无误后,按要求提交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审核。

(四)各新闻机构应将申办新闻记者证有关政策法规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确保新闻记者证的申办工作有序合规。

省局新闻报刊处联系人:郑长林、胡丹,电话:028-86693162,028-86693065。

特此通知。

附件:1.领取新闻记者证登记表

   2.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表

   3.领取新闻记者证人员情况汇总表

   4.新闻记者证申领承诺书

            四川省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