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者:新规基本阻断“裸官”升迁 防止“火箭升官”
昨天,中央党校报刊社社长兼总编辑谢春涛、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在接受京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条例》基本上堵住了裸官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更加“严苛”的“破格提拔”要求,防止了跨越式升官,连续三级跳,这些都不符合规律的情况发生。
近一年来党严管干部的文件
2013年5月27日
《中纪委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
2013年7月23日
《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2013年8月13日
《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通知》
2013年9月3日
《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
2013年10月30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2013年11月25日
2013年12月8日
2013年12月11日
《全会解读: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2013年12月19日
2013年12月19日
《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定》
2013年12月20日
《关于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
2013年12月23日
《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严肃整治“会所中的歪风”的通知》
2013年12月27日
2013年12月29日
□释疑
1
为何12年后再次修改干部条例?
建纲立制没有尽头
为何时隔12年要做这样一次修改?谢春涛认为,根据近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此次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做较大修订,尤其是对于公众议论较多的问题做了针对性规定,在目前情况下尽量做到了完善。
谢春涛提到,十八大以来中央特别重视制度建设,而选拔任用干部是中枢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项,新一届中央政府提出一些新的观念和想法,有必要在条例当中得到体现和落实。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认为,领导干部工作需常抓常新,与时俱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从建立、修改到完善,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探索、摸索的过程。当前国家整个处于改革期,同时在建纲立制的过程中有很多新情况、新问题,这次修改比较成型,但也没有到头,因为实际情况在变化,今后肯定也还要作一些修订。
2
“十不准”为何基本全做了修改?
专对现实情况规定
谢春涛说,这是根据这些年的情况,总结有关经验教训,作出更具体、更全面、更可操作的规定。比如超机构规格、擅自设置职务,从编制上根本就没有这个职位,这绝对是违规的,应该受处理,因为提拔一个干部、弄一个职数,相应待遇要跟上,待遇谁来给?纳税人,国家财政,所以要严格控制这个职务数量和编制,不是想提谁就可以提谁。
第四个不准私自泄露是新增规定,因为过去有此类情况,擅自把讨论情况泄露出去,什么能说什么不能说什么时候说谁来说,应该非常严格。
许耀桐表示,这十不准,说得很新,都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裙带关系、利用职务谋取好处等等,此次作了明确规定,抓得比较准,讲得很清楚,表达到位,不是无的放矢,而是一环扣一环。
3
新《条例》是新的反腐动作吗?
着眼选拔优秀干部
新《条例》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考察、任职、回避、免职降职、纪律和监督等方面做了很多重要修改,这是中央反腐的一个举措吗?“不完全是”,谢春涛指出,干部选拔本身着眼于把优秀的干部选出来,让他发挥应有的作用,这跟反腐没有关系,“当然,腐败的人一定不能选为领导干部”。
谢春涛指出,修订的效果会在今后逐步显现,相信会起到极大的积极作用,对解决过去存在的问题很有用,也会使今后的干部选拔更规范。
许耀桐认为,条例将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的方方面面的人起作用,包括主要领导干部、组织人事干部、当事人等,使干部提拔、程序等更清楚,“过去说实话,谁为什么提拔,谁为什么不提拔,有时让人摸不着头脑,大家不服气,现在这个规则很清楚地摆在那里,就看得很清楚,大家也就各得其所了”。
4
为何增加对各年龄段干部的合理使用?
青年干部缺乏储备
许耀桐指出,注重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相关条款中,增加注重使用后备干部,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应当树立注重基层的导向。
许耀桐说,中国共产党的干部制度强调可持续性,一直讲老中青三结合,这样干部才能壮大,如果都是一个年龄段,哪天老了就接不上。过去总觉得青年“嘴上无毛办事不牢”,领导干部往往在青年年龄段缺少储备,这次条例这样写也是有道理的,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年轻人怎么培养?要有基层经验,不能老蹲在机关,这是针对领导干部年龄结构不合理、经历不完整的情况完善的规定,着眼于现在的问题。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资格,由“身体健康”的规定改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谢春涛认为,这一修改的作出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年龄考量有关系,新一届领导人强调要调动各个年龄段的干部,而过去比较强调年轻化,这就使得领导干部层级越往下往往年龄递减,比如规定乡镇干部年龄不得超过多少等,使一些乡镇干部40多岁就考虑退居二线,但其实这些干部只要身体能够胜任,干工作就没问题。
□对话
“裸官”要升迁基本没机会
京华时报:“裸官”不得列为考察对象,是否意味着以后凡是裸官就没有升迁机会了?
谢春涛:这个不宜提拔的情况是指领导职务,如果担任非领导职务,工作时间长,没有多大问题,职级上的升迁应该说没有堵住路,但对党的领导职务而言,恐怕裸官想晋升就比较难了。裸官恐怕自己本身也未必有长远打算,无论从哪个方面讲,做这样的限制很合时机。基本上堵住了裸官在党政领导职务上上升的途径。
京华时报:跑官拉票行为及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都禁止列入考察对象,这条规定是不是很严厉?
谢春涛:应该说规定很严格,过去拉票的现象多次出现,重视民主推荐后这个环节滋生出问题,这次针对新情况做了规定。公众公认度,可以通过测评或某种方式来衡量,但这一条也要看提拔什么样的职务,有的职务不一定存在公众评价高不高的问题,甚至公众不一定了解。为什么出现领导干部“边腐边提”“带病提拔”等问题,就因为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此次“禁入”是针对发现的问题,把这些缺口堵上。
条件苛刻堵住“火箭升官”
京华时报:新《条例》对于破格提拔领导干部比原规定增加了500字的新表述,为何特别要严格“破格提拔”的规定?
谢春涛:破格提拔过去存在很多问题,有些官二代升官比较快,往往通过所谓破格提拔,比如学历上、工作年限上破格等,现在做出了很具体的、可操作的规定,把过去有可能出问题的情况基本上堵住了。根据新的规定,首先破格从工作上讲要有需要,很多职位用不着破格,正常的提拔就可解决,所以破格本身属于非常规的、特别少的情况。另外从破格人的条件讲,规定很严,一般人想走破格这条路恐怕很难,越过必经的台阶,往往经历、能力、历练也不够。
许耀桐:关于破格提拔增加的规定都是比较新的,作为发现、选拔人才的途径,这条路不应该堵死。过去有段时间出现过“火箭式”提拔,后来提出干部原则上一级一级提拔,就是“台阶论”,这是有道理的,经历比较完整,着眼于把工作干好。但不能一刀切,有的人确实有特殊才能,增加的这三条规定比较靠谱,突出能吃苦、能接受考验、特殊岗位的需要和历练等,这些实际上条件比较苛刻,已经说明破格提拔不可能是多数,并体现了规律性,防止跨越式升官,连续三级跳,这些都不符合规律。
问责官员复出公众情绪难接受
京华时报:新《规定》明确了被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的领导干部的复出时限及任职层次,为何要做出这样的规定?
谢春涛:这也是针对公众反映的问题,就是干部问责,出问题后承担责任,但很短时间内不但官复原职,甚至还升职,公众情绪上很难接受,这与问责的要求也不会完全一致,所以这个规定严一点是对的,领导干部要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而且代价不应该太小。这次还明确规定了年限,执行起来更有操作性,想提前任用就不可能了。
许耀桐:新增规定加大了问责力度,过去很多问责官员实际上级别没动,就调别处“挪”了一下,对此2009年已经有了相关规定,这次条例增加规定更为正规,突出强调干部问责要搞真格,不能表面上很严厉,过一段时间不了了之,一年内不安排职务是最起码的,不然干部就把责任当儿戏,出了事儿掉以轻心。问责官员免职到规定时间,如果能真正改弦更张,还可以再安排职务,也不能一棍子打死。
“管教不严”出事儿一块担
京华时报:新《条例》对“用人失察”的表述具体到了部门,甚至纪委也要担责,为何会有如此规定?
谢春涛:新规定加大党委党组织在干部选拔问题上的责任。因为这次规定修改通篇还有一个精神,就是加大党委党组织在推荐选拔干部方面的权重,增加职权,不是简单的唯票取人,同时责任也增加,如果这个地区干部任用方面存在问题,群众反应强烈,当然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这与十八届三中全会、中纪委三中全会关于党委要对党风建设负主体责任也是一致的,党风廉政、干部选拔任用等出现严重问题,主要领导当然要负责任,如此次湖南衡阳人大代表贿选事件中,市委书记童名谦的下台显然与此直接有关,没有担负起应有的领导责任。
许耀桐:新规定明确了相关连带责任,干部当中还分“管干部的干部”,这些人某种程度上更重要,如果其身不正,干部工作怎么搞?组织部门把关不严干部肯定出问题,这是根本保证,管教不严,出事儿要追究一定责任,纪检监察部门也有连带责任。
采写京华时报记者商西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