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药械采〔2015〕30号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关于新增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类别的通知
15.10.2015 10:36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各市(州)卫计委(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各相关医疗机构:
按照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四川省医疗机构医疗器械挂网阳光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川卫办发〔2015〕62号)要求,拟在前期十七大类别基础上新增三个类别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上报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四川省新增医用设备器械网上填报范围详见附件,原填报范围中尚未完成上报的医疗机构请在新规定时间内继续上报。附件中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产品将分批次陆续上网填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填报步骤
医疗机构请登录“四川省医用设备及医疗器械购置填报系统”( http://jco.scbid.gov.cn:7078 )(账号及密码与“四川省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账号密码一致)填报相关医用设备采购信息。平台系统填报手册及操作演示见川基药采〔2015〕44号附件或在医疗机构购置填报咨询QQ群文件内下载。
三、填报时间
(1)2011-2013年度购置信息:于2015年10月3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2)2014年度和2015年一、二、三季度购置信息:于2015年11月15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3)2015年9月1日后购置信息:在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网上填报。
四、填报咨询
殷老师028-86139750
医疗机构购置填报咨询QQ群: 196491479
四川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5年10月15日
本文来源: 药械采购与监管
15.10.2015 10: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