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能不能解决老大难
全省食药监管系统整治违规小摊贩小作坊
简易的流动餐车上,摆放着凉面、馍馍、葱卷等小吃,摊贩推着餐车沿街叫卖,不时有学生前来光顾……11月13日晚,在邻近四川大学望江校区的红瓦寺街上,聚集着十余家流动摊贩,因其味道诱人、价格便宜,这些摊贩大多生意火爆,但不知食用这些美食是否安全有保障呢?
“这些小作坊小摊贩数量庞大,有部分属于无证经营,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将通过立法予以强化监管。”11月14日,记者从在成都举行的《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讨论稿)》座谈会上获悉,我省将加速推进该条例的立法工作,将把成千上万的小作坊小摊贩置于有效监管之下。
这是四川省食药监局依法创新监管的又一重要举措。今年以来,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省食药监局已出台或正酝酿出台60余项规章制度,成为我省食品药品监管创新、安全升级的重要抓手。
11月10日,虽然距《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实施已满3个月,但资阳市乡村教师刘利生仍不忘普及这两大新规。作为所在小学的“首席食品安全官”,他白天要为学校食堂员工培训《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作为所在村社的“食药安全协管员”,他晚上还要为村民宣传《四川省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中监管‘盲点’和‘弱点’,为基层食品安全添加了制度‘防火墙’。”刘利生说,新规实施3个月来,已切实感受到了基层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化。
学校食堂、农村坝坝宴都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老大难”问题,新规的实施有力地破解了这两大难点。而在啃掉这两个老大难问题后,省食药监局开始对小摊贩小作坊这又一“老大难”问题展开整治。“据推算,全省未经登记的小作坊、小摊贩有几十万家,这么庞大的一支队伍称得上是颗‘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只有通过法治将风险化解,才能实现安全‘着陆’。”省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对小作坊小摊贩的监管主体、方式、责任、惩处等,正在修正完善中的“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初稿将作出明确规定。如拟借鉴兄弟省市经验,对摊贩实施限时间限区域统一监管。
与加速出台“四川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督管理条例”同步,目前省食药监局正与相关部门配合,加速推动《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四川省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拟定,最终打出一整套制度“组合拳”,直中食品药品监管的要害。
新组建的省食药监局成立后,通过出台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确保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出台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52项管理制度,规定严格实行行政审批、技术审评分离制度,办理行政审批的人员不得直接参与行政审批现场检查,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等。11月15日,记者从省食药监局获悉,该局近日印发的《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权划分意见》,明确了省、市、县三级食药监管部门的权力分工和职责任务,并进一步下放行政审批权限。
而在此前,为精简行政审批事权,省食药监局已下放了餐饮单位管辖权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审批权,并合并两项特殊药品审批权。与此同时,为细化执行上述规定,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目前已审定通过《重大复杂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四川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7项依法行政制度,对拟作出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处罚没款30万元以上等5项重大复杂行政案件将实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对173种涉及自由裁量的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进行详细设定,在全国系统率先完成对机构改革后新增职能中涉及的自由裁量权的规章制度。
一系列规章制度的出台和施行,大大提升了全省食品药品依法监管的效率和水平。数据显示,今年1-10月,全省立案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3615件,移送司法机关258件,配合公安抓获犯罪嫌疑人104人,捣毁制假售假窝点29个。
(2014年11月19日四川日报1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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