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暨警示教育

13.11.2018  15:03

 会议现场 

   
  刘恒主持会议   参会人员
  2018年11月9日上午,住房城乡建设厅在机关11楼会议室开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宣讲暨警示教育,厅机关全体干部,厅直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纪委书记(纪检员)参加会议。厅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刘恒主持会议。
  会议邀请省直机关纪工委副书记何自华为与会人员进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和警示教育宣讲。何自华副书记从为什么要修改、作了哪些修改、怎样贯彻落实等方面深入解读了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具体条款,列举了近年来发生在省直部门的违纪违法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是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刘恒强调,各支部要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结合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的规定,结合何自华同志提出的要求,结合本处室本单位的实际,谈认识,谈体会,谈措施。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特别是要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薄弱环节,增添措施,织密制度的“笼子”,推进制度的落实,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政风行风持续好转,为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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