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出台棚改考评办法

31.07.2015  22:54

  通报表扬半年和年终考核第一名的单位,通报批评半年和年终考核最后一名的单位,并对其负责人进行约谈和追责。这是河南省新乡市近日出台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考评办法提出的。

  按照规定,新乡市政府将对各区、县政府以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市直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各单位棚改计划开工项目拆迁完成情况、计划开工项目安置房工程建设情况、改造项目开工及完成投资情况、改造项目安置房基本建成情况、日常督导检查情况以及承担的省定台账项目进展情况。

  考评由新乡市棚户区 城中村 改造办公室统一组织,采取日常督导检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周督导、月讲评(现场观摩和会议讲评)、季通报、年考核的日常督导检查机制,强化辖区政府责任制、职能部门服务制、重点项目督导制、效能监察追究制的推进机制,强力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

加强请示报告工作保证全党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
  ——中央办公厅负责人就《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
  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3月1日出版的第5期《住房与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