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将创新文化消费补贴模式 买书看电影将获积分
到试点企业和项目进行文化消费时,只要自愿提供本人的手机号码,即可在现场向收银处获得文化消费补贴积分,一个积分等值于一元人民币
试点期间重点选取“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4种消费业态,从中各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参加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活动
成都将创新文化消费新模式,加大消费补贴力度,所有群众到试点企业和项目进行文化消费时,可获得相应的文化消费补贴积分,积分可直接抵用消费金额再次消费,每个消费者每年获得补贴上限为200分。昨日,市文广新局报请审定的《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2017~2020年)(送审稿)》明确,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用“先消费、后补贴”的方式开展消费补贴。
探索“成都模式”
创新文化消费补贴模式
成都市去年已被列为第一批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根据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开展引导城乡居民扩大文化消费试点工作的通知》,为做好我市文化消费试点工作,市文广新局启动了这项工作。到2018年底,全市城乡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3000元,处于西部领先水平。2018~2019年,全市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15%以上,处于全国比较领先水平,基本形成具有成都特色的促进文化消费模式。2020年底,全市居民文化消费平均值达4000元,居民文化消费支出占全部消费支出的比重达到20%以上,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实施方案明确了15项重点任务,将着力围绕激励居民参与文化消费,激活和释放居民文化消费需求进行。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探索可推广可复制的“成都模式”。
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创新文化消费补贴模式,建设成都文化消费综合服务平台和成都市文化消费大数据库,以“互联网+金融”创新模式,用“先消费、后补贴”的方式开展消费补贴,财政资金由直接补贴文化经营单位向补贴居民文化消费转变。
消费可获积分
上限为200分
相关部门将制定《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实施管理细则》。试点期间,所有群众到试点企业和项目进行文化消费时,只要自愿提供本人的手机号码,即可在现场向收银处获得文化消费补贴积分,一个积分等值于一元人民币。
积分将在交易完成后,自动即时打入消费者的积分通APP客户端账户,消费者用提供的手机号注册后,可以直接在积分通APP内的文化消费试点企业和项目再次消费,所返积分可以直接抵用消费金额,并再次获得文化消费积分补贴进行消费,以此循环,直到上限。参与文化消费积分补贴项目的消费者,活动期间在试点企业和项目消费后,均可按消费金额的15~20%获得积分返还至其“积分通APP”账户内;每个消费者每年获得补贴上限为200分。
试点期间重点选取“图书、电影、演艺、文博景区”4种成都市民文化产品(服务)的消费支出水平较高的消费业态,从4种消费业态中各遴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企业或项目参加成都市文化消费积分活动。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最终覆盖成都市城乡区域内人文景观、影院剧场、书城书店、旅游景区、体育场所等十多个领域。
成都商报记者 辜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