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布教育蓝皮书:未成年人犯罪趋低龄化
本报讯(记者李新玲)4月20日在北京发布的《中国教育发展报告(2015)》(2015年《教育蓝皮书》)指出,我国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趋势明显,一项对14至18周岁犯罪人群的调查显示,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从2001年的12.3%上升到2014年的20.11%,家庭因素是主要原因之一。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2014年在12个省区市进行了为期一年的调查研究,发现未成年人犯罪虽然经过多年努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犯罪人数稳中有降,但仍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
研究人员对14~18岁的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调查,发现有35.0%的是16岁犯罪,31.2%的是15岁犯罪,14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所占的比例有所增加。这一趋势出现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会引发多方负面影响。首先,低龄化的未成年人犯罪可能增加未来社会中惯犯和累犯的可能性。其次,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是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的重要指标。
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被调查的管理人员认为“家庭教育不当”“不良交友”“法制观念淡薄”“学校教育的缺陷”是主要原因,其中家庭因素所占比例最高(16.9%)。
具体而言,不良家庭因素包括不良的家庭结构、不当的家庭教养方式、不完善的家庭经济文化环境。统计结果显示,在不良家庭结构中成长的未成年人更容易发生犯罪冲动,实施越轨行为,进而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不良家庭结构体现为松散型的家庭(如留守儿童家庭、未成年人离家打工家庭)、流动式的家庭(如未成年人跟随打工父母到城市生活家庭)、残缺的家庭(如父母去世、父母有在监狱服刑情况的家庭)三种形式。数据显示,“留守未成年”“流动未成年人”在我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主体中分别占到27.3%、26.9%。
父母教养方式对未成年人的人格特征、心理健康以及行为等具有重要影响,教养方式不当是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
研究者发现,家庭经济条件是否优越对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有一定的影响。一方面,经济条件优越的家庭中,由于家长忙于工作,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管教;取而代之的是,家长以物质方式来满足孩子。另一方面,贫困的家庭里经济拮据,当未成年人面对金钱、物质的诱惑,而家长又没有帮助孩子树立起良好的金钱观,会使未成年人心理失衡;未成年人为了满足物质需求,走上犯罪的道路。
《教育蓝皮书》建议,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需要创建科学的家庭教养方式,给未成年人正确的关爱,积极教育孩子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科学地培养未成年人的兴趣爱好;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一方面家长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另一方面,用自身的勤劳观念影响未成年的经济价值观念。
(原标题:未成年人犯罪更趋低龄化 家庭是主要因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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