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校反恐防暴体系 密扎安全防护网—成都教育局、公安局联合印发《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试行)》

14.10.2014  17:46

  为进一步加强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工作,保障学校及其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并印发《成都市学校安全防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并于9月30号开始施行。

  据了解,关于学校安全防范,目前四川省还没有出台一个统一的标准,成都市以各种法规为依据,率先在我省从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个方面,对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作了标准性规定。

  成都市教育局副局长左华荣介绍说,《标准》共分7章24条。针对目前全市学校(幼儿园)面临的安保力量不足不强的问题,《标准》明确了学生集中进出的校门每岗每班不少于2人,学生在600人以上的学校,每增加300名学生增加一名专职保安,并对保安年龄、身体状况、政治表现作了明确规定:“学生集中进出的校门每岗每班不少于2人,专职保安一般不超过50周岁,并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本市公安机关颁发的相关证书。

  针对全市校园物防薄弱特点,《标准》对安保人员必须配备的“九件”装备作了明确,并对校园大门的有效宽度不得少于3.5米、电动伸缩门不低于1.8米、大门内外一定区域在学生上下学人流高峰时段设置临时隔离区作了明确规定:“保安人员在上岗期间应配备头盔、对讲机、强光手电、钢叉、警用胶棍、辣椒喷雾剂等安保装备,学校门卫室24小时有人值守。

  同时,《标准》还就校园技术防范和部门联防相关工作作了明确规定,要求公安部门每学期应开展不少于2次的对校园内部及周边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和管理的督导,并要求学校每学期在公安部门指导下,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安全人员、应急队伍安全防范培训和一次应急处置暴力袭击校园师生事件的演练,并要求学校与医疗机构,尤其与120急救中心建立应急处突医疗保障机制。

  四川台记者马婧雯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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