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委谈异味操场信息公开:过半问题不在范畴
原标题:北京两区教委答“异味操场”信息公开 过半问题认为不在公开范畴
第一财经 秦夕雅 实习生黄景群
校园“异味操场”事件一度引发舆论广泛关注,其中,北京西城和平谷区教委辖区内个别学校相继有家长反映孩子出现流鼻血等身体不适现象。
为了解“异味操场”在施工、原料、标准、监管等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6月24日,第一财经1℃记者以公民身份,通过邮寄方式分别向北京市西城区和平 谷区教委递交了关于校园跑道的信息公开申请。经过一次延期后,8月5日,第一财经记者收到了来自上述两区教委的《答复告知书》(下称《告知书》)。
两份信息公开申请共提出15个问题(见附件),主要涉及工程招投标、后续工作的进展等问题。在《告知书》中,过半数问题被两地教委认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所规定的政府信息,不作出答复。
根据该《条例》规定,所谓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西城区教委:未获取操场改造工程招标信息
对于记者提出的8项信息公开需求(见附件),西城区教委认为,其中6项及第七项的第一个问题均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
在回答“辖区内学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货商、原料生产流水线、产品的质量许可等”相关情况时,西城区教委回复称:“因学校操场改造工程 公开招标是由西城区教委房管基建处作为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本机关未制作、获取和保存上述信息。该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
回溯“异味操场”一事,今年5月下旬,北京实验二小白云路分校有部分家长反映孩子出现流鼻血等身体不适现象。
西城区教委所提供的《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关于拆除学校操场的请示》一文写到:自2016年6月以来,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部分家长反 映学校操场异味的问题,学校组织家长委员会代表、教师代表和有关专家召开彻底整改方案研讨会,会后确定了三个解决方案,并采用由班级家委会代表向全班家长 调查的形式向全体家长征求意见。
这一次调查参与人数有913人,其中选择全部拆除的有650人,选择部分拆除的有236人,选择消除异味的有3人,不参加意见的24人。
根据这一结果,北京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于6月14日向西城区教委递交请示,申请将学校操场全部拆除。同一日里,这份申请就得到了批示,西城区教委同意将操场全部拆除。
公开报道显示,6月17日实验二小白云路分校学生放假,操场进行全部拆除。
也是在6月17日,北京市政府首次发文表态,市教委、质监、环保、住建等部门要尽快制定本市中小学、幼儿园塑胶操场建设标准,标准出台之前,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在建、拟建塑胶操场项目一律暂停。
平谷区教委:招投标信息涉第三方合法权益
平谷区第六小学也卷入了“异味操场”一事。
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报道称:校方的定标公告日期显示是2015年的10月26日,工程完工日期大概在2016年的5月17日。6月1日,学校的 塑胶跑道就正式投入使用。但过了不到一周的时间(即6月6日),这所学校的部分学生就出现了流鼻血头晕恶心的症状。这份操场改造工程的合同显示:这一项目 中标价为113.3271万元,包括操场跑道及各球场塑胶面层等工程。
因此,记者向平谷区教委提出了申请:所辖平谷区第六小学操场改造工程中标公告显示,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人。可否公开具体招投标过程和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对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环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做出明确要求?
对此,平谷区教委回应称,(这一信息)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本机关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后,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3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而对于“上述学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货商、原料生产流水线、产品的质量许可等相关情况,”平谷区教委则认为,这一信息不属于信息公开范畴。
那么,这条跑道最终由谁验收?验收是否对跑道的安全性、环保性进行了检测,特别是跑道周围的空气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蜡、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质含量是否超标?
对这一关键性问题,平谷区教委回复称:“我们均按相关要求进行监督、验收。”
此外,关于“是否召集了供货和承建等单位并追责,最终造成的损失如何弥补”的问题,平谷区教委回应称,“本单位按相应职责做后续工作。”
附件一:向西城区教委申请信息公开内容
近段时间以来,北京西城区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展览路第一小学、五路通小学先后有家长反映多名孩子出现流鼻血等异常现象,质疑学校跑道疑似“毒跑道”。
上述几所学校均为西城区教委所辖范围,据校方介绍,学校跑道工程招投标均由教委统一牵头进行。为了解上述学校跑道工程的招投标、采购、施工、验收过程,特向西城区教委提出信息公开申请。
1、针对西城区多所学校的家长反映的操场异味、学生不适反应的情况,贵单位是否就此要求辖区内学校展开调查,统计师生的身体异常状况,采取了哪些补救措施?
2、教委是否主导了上述学校的跑道铺设工程的招投标?如果是,可否公示工程招标过程和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对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环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做出明确要求?
3、贵单位可否出示辖区内上述学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货商、原料生产流水线、产品的质量许可等相关情况。
4、在学校操场和跑道的施工过程中,校方和教委方面是否参与了全程监督,如何参与?
5、跑道工程最终由谁验收?贵单位是否作为其中一方或者委托其他单位参与了跑道或操场工程的验收,验收是否对跑道的安全性、环保性进行了检测,特别是跑道周围的空气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蜡、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质含量是否超标?
6、根据《环评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敏感区”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 域”。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 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请问,贵单位在进行上述各个学校近五年内跑道铺设和操场改造过程中,是否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及时向家长 和社会公布?
7、据了解,目前第二实验小学白云路分校、展览路第一小学本校和分校的操场都已经拆除,这一决定如何形成?可否公示相关文件?
8、贵单位是否召集了供货和承建等单位并追责,最终造成的损失如何弥补?
附件二:西城区教委《政府信息答复告知书》
1、经查,您申请获取的第1、2、4、5、6、8项目以及第7项中的第一个问题指向的信息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 府信息,本机关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答复。您可以通过我委办公室协调咨询,联系电话为66200806。
2、您申请获取的第3项信息,因学校操场改造工程公开招标是由西城区教育委员会房管基建处作为采购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本机关未制作、获 取和保存上述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现告知您申请的信息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您可以向北京市西城区教育 委员会房管基建处咨询,联系电话为66177655。
3、您申请获取的第7项中的第二个问题指向的信息属于公开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我们提供该政府信息。(见下图)
附件三:向平谷区教委申请信息公开内容与《答复告知书》
1、平谷区教委所辖平谷区第六小学操场改造工程中标公告显示,北京金通远建筑工程公司为中标人。可否公开具体招投标过程和相关合同文件。合同文件是否对承建方所使用的跑道原材料、环保性能、有毒有害物质限制做出明确要求?
答复:经查,涉及第三方合法权益,经本机关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你(单位)申请获取的信息,本机关决定不予公开。
2、贵单位可否出示上述学校跑道修建或改建中所使用的原料供货商、原料生产流水线、产品的质量许可等相关情况。
答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3、在学校操场和跑道的施工过程中,校方和教委方面是否参与了全程监督,如何参与?4、跑道工程最终由谁验收?贵单位是否作为其中一方或者委托其他 单位参与了跑道或操场工程的验收,验收是否对跑道的安全性、环保性进行了检测,特别是跑道周围的空气中二硫化碳、氯化石蜡、甲苯、乙苯、二甲苯等物质含量 是否超标?
答复:我们均按相关要求进行监督、验收。
5、根据《环评法》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敏感区”包括“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等为主要功能的区 域”。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建设项目,应当严格按照本名录确定其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就该项目对环 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请问,贵单位在进行上述学校跑道铺设和操场改造过程中,是否要求建设单位组织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及时向家长和社会公布?
答复: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作出答复。
6、据了解,目前平谷区第六小学跑道已经拆除,这一决定如何形成?可否公示相关文件?
答复:拆除决定由家委会讨论形成。
7、贵单位是否召集了供货和承建等单位并追责,最终造成的损失如何弥补?
答复:本单位按相关职责做后续工作。
责任编辑:张淳 SN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