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暂行办法》5月1日正式实施

23.04.2014  11:24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我省正在制定实施细则,整合各项救助制度,形成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以及医疗、教育、住房、就业、司法、临时救助为主的九大救助内容。这是记者从4月22日召开的我省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的。

  在加快建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方面,按照2014年70%的市县建成核对机制、2015年全面建制的目标,我省民政部门正重点研究制定救助对象认定标准体系,规范核对流程,并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查询核对车船、房产、保险、存款、证券、税务、公积金等信息的具体办法,规范查询流程。

  我省各地将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平台,在乡镇、街道层面,以社会救助经办机构为依托,尽可能通过现有政府办事大厅、综合性服务窗口,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申请“一门受理”的综合性服务平台,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工作,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副省长侍俊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 庞莹 刘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