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溺亡”事件调查中立去哪了
面对有争议的社会事件,警方依职权介入调查一定要注意中立原则。在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也不能援引某方当事人的说法给记者和网民“喂料”。
本报特约评论员王云帆
近日,河南“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事件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为英雄惋惜落泪。意想不到的是,当地有媒体随后援引警方披露的信息称,大学生孟瑞鹏不是救人溺亡,而是不慎落水。一时间,对事件真相的追问,刷爆了屏幕。很快,目击者因良心不安出面作证、落水儿童母亲因害怕担责教孩子说谎等消息又接连曝出。3月2日凌晨,警方公布调查结论,认定孟瑞鹏溺亡前有救人行为。
一起事件,两次翻转。舆论责备的矛头首先对准了被救儿童家长。有网友评论称,“孟瑞鹏救起孩子的生命,家长又亲手淹死了孩子的灵魂。”对被救儿童来说,说谎塞责、恩将仇报等指责,她们受不起。她们的母亲虽有“说谎后自责失眠”的悔恨,但如果没有观念和人性上的转变,又如何能担负监护人的重任?对两位成功获救的落水儿童来说,“救救孩子”仍是她们正面临的现实命题。
落水儿童家长教唆孩子说谎是“害怕担责”,当地警方在还未深入调查的情况下,就仅凭一面之词宣布救人者系意外身亡,又是何故?请看当地媒体2月28日的报道:“清丰县警方在进行调查后得出了结论,孟某系意外身亡。该县公安局政治处一位副主任表示,警方已经进行了调查,结果是孟瑞鹏和两个孩子同时落水。”
落水儿童家长对大学生救人进行否认,因其为利益相关人,可信度要受影响。但在当地警方为落水儿童家长背书之后,舆论迅速被撕裂。这很容易让人想起前些年轰动一时的“杭州70码事件”。所谓事发时车速为“70码”本是肇事者的说法,旁观者中也有不少人认为事故发生时车速起码达到了100码。但其时警方居然公开对媒体介绍肇事者对车速的陈述,而又不进行特别说明。“70码”由此横空出世,成为警方在信息公开中人为制造舆情危机的典型标本。
面对有争议的社会事件,警方依职权介入调查一定要注意中立原则。尤其是在信息公开中,有时,社会关切与警方掌握的信息并不完全重合。警方应坚持自己的调查信息和调查结论,而对涉事各方的表态或说法,不应过多在官方通报中进行介绍或评论。在调查结果未出来之前,也不能援引某方当事人的说法给记者和网民“喂料”。(警方)“(第一次)调查取证过程完全没有向孟家及在案发现场的孟瑞鹏的女友和家人了解过任何情况”。这样轻率的调查显然是对客观理性的背离。
“一大学生为救落水儿童溺亡”事件,在遭遇信任危机后,因为网民的普遍质疑、上级警方的及时介入,再加上目击证人的挺身而出,最后真相浮现。如果没有这些有利条件,英雄就要含恨于九泉之下吗?在争议事件面前,警方的调查结论对于平息纷争格外重要,故而警方在调查过程中恪守中立也极为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