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9月1日起省级政府采购电子留痕 鼓励公务卡结算

31.08.2014  12:57

    为解决通用货物零星小额采购时间长、价格高、质量差等问题,近日,四川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明确从9月1日起,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经常性、零星小额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年累计单项采购金额不超过50万元的通用货物,均实行网上竞价采购和商场直购,取消协议供货。

    据介绍,与以往相比,新的采购政策有三大亮点。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由原来的招供货商转变为招商品,变有限竞争为充分竞争。采购全过程纳入电子交易平台——实现采购单位申报计划到实施采购行为全程电子留痕,简化了采购程序,缩短了采购时间,并将结果在网上和单位内部公示,广泛接受监督。优化资金支付方式——鼓励使用公务卡结算,明确了采购人履约责任,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优化采购价格。(记者 王眉灵)

    原标题: 明起我省省级政府采购取消协议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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