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天全县政府采购中心等违规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的通报
03.04.2018 01:40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近期,在我厅多次强调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工作的情况下,天全县政府采购中心、米易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川君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在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时仍在关键词、句上出现错字、漏字等情况,因其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的不重视、不负责,出现重大疏漏,对全省政府采购工作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9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和《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7〕21号)有关规定,责令有关当事机构限期改正。现对上述采购代理机构予以通报批评。
请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主体引以为戒,高度重视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工作,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川省财政厅
2018年3月28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3.04.2018 0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