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落实省人大常委会要求公开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02.06.2015 20:41
本文来源: 人大网
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一、关于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我省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6亿元,专项债券19亿元。经省人民政府研究,我省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5亿元拟全部转贷市(州)、扩权试点县(市)。新《预算法》规定,省级政府在国务院下达的限额内举借的债务,列入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现报请调整全省和省级2015年财政预算。 (一)债务收入方面。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全额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市县政府使用债券由省级财政转贷,纳入市县财政预算管理。其中:一般债券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券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按此规定,新增2015年全省一般债务收入136亿元、专项债务收入19亿元;新增2015年省级一般债务收入136亿元(均转贷市县)、专项债务收入19亿元(均转贷市县)。 (二)债务支出方面。按照财政部关于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纳入地方各级财政预算管理的要求,调整全省和省级支出预算如下: 一是调增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136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9亿元。按此调整后,2015年全省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分别由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6316.7亿元、1525.4亿元调整为6452.7亿元、1544.4亿元。 二是调增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136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19亿。按此调整后,2015年省级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预算、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由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零元分别调整为136亿元、19亿元。 需要特别报告的是:目前市县正在编制债券使用方案,待全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具体安排项目确定后,财政厅将相应调整2015年全省财政支出相关科目预算数,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以上全省和省级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查。 二、关于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发行 (一)发行规模。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发行400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3500亿元,专项债券500亿元。核定我省自主发行规模15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36亿元,专项债券19亿元。一般债券期限为1年、3年、5年、7年、10年,专项债券期限为1年、2年、3年、5年、7年、10年。其中:一般债券单一期限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30%,专项债券7年期和10年期合计规模不超过总规模的50%。 (二)安排使用。财政部明确要求新增债券资金优先用于保障在建公益性项目后续融资,重点支持国务院确定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建设支出,严格控制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方式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项目。围绕“三大发展战略”,我省新增债券资金重点安排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铁路、公路、机场、保障性安居工程、市政设施、岷江航电等重大项目建设。 (三)还本付息。按目前同期国债利率测算,预计2016-2025年,我省需支付地方政府债券利息30亿元,本息合计185亿元;需支付债券发行费1215万元。按照“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市(州)和扩权试点县(市)政府是2015年第一批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使用和偿还主体,负责偿还转贷资金本息和支付发行费。 (四)风险控制。按照财政部明确的政府债务规模控制测算办法,我省2014年政府债务余额距测算确定的规模上限尚有一定空间。因此,2015年全省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5亿元在政府可承受范围内,债务风险总体上处于可控区间。 三、关于债券资金使用管理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的开局之年。继续保持投资稳定增长,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必然要求。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筹措资金是落实省委工作要求的重大举措。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精心组织安排,切实做好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分配和管理工作。 (一)做好项目落实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制定债券资金分配方案,要求市县更新完善2015年地方政府债券项目库,按轻重缓急优选排序,合理编制使用方案,切实加强项目管理,重点支持一批社会效益突出、带动效应明显、关系发展瓶颈的重大项目,确保项目早启动、早见效。同时,创新资金运作模式,充分发挥债券资金杠杆作用,引导社会投入,促进政企合作,发挥资金带动效应。 (二)积极组织债券发行。《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均由地方政府按照市场化原则自发自还。财政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要求和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的债券收支预算,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加快推进债券发行,确保资金尽快落实到位。 (三)加强债券资金监管。财政厅将对市县债券使用方案进行备案审查,确保用途合规、重点突出,主要用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进一步做好债券资金预算管理、会计核算、项目安排、绩效评价等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严格履行还款责任。2009-2014年,财政部共代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30亿元,额度居全国第一位。对截至目前已到期的地方政府债券本息428.7亿元,全省各级政府均已按期足额偿还,较好地维护了政府信誉。其中:支付历年债券利息55.7亿元,全额偿还2012年、2013年、2014年到期债券本金180亿元、126亿元、67亿元。2015年即将到期的债券本金121亿元、应付利息23.8亿元,各级政府均已作了统筹安排。对今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将周密制订还款计划,严格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切实履行还款责任。 四、关于需要补充报告的其他情况 (一)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安排使用情况。2014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0亿元,按规定全部安排用于重大公益性项目。其中: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等交通基础设施92亿元;用于公租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安居工程41亿元;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智慧城市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56亿元;用于水库重大水利建设4亿元;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广播电视、医疗卫生等其他公益性事业项目7亿元。 (二)2015年第一批置换债券资金安排情况。为切实缓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偿还压力,减轻利息支出负担,经国务院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将发行一定额度的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财政部核定我省第一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简称置换债券)额度58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469亿元,专项债券117亿元。第一批置换债券将严格用于偿还政府债务2015年到期本金,并优先考虑支付政府对企业的欠款,促进解开欠款链条,帮助缓解企业困难,推动搞活地方经济,支持经济稳定增长。按照财政部有关债券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置换债券由我省自主组织发行。目前,发行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债券额度已下达市县,争取早投入、早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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