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府网站“热”起来!四川发通知:网站建设不合格或问责

27.12.2016  17:34

 

  近年来,政府网站出现的“僵尸”“睡眠”等问题有所改善,但是,一些政府网站仍然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交流互动不回应、办事服务不实用”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针对此类情况,省政府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升全省政府网站质量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府网站切实搭建好政民桥梁。

  “互联网+政务服务”是符合时代的政民沟通方式,《通知》要求,快构建省、市两级政府网站技术平台,省级技术平台由省政府办公厅牵头于2017年底前建成,市级技术平台由各市(州)政府负责于2018年底前建成。省直部门应整合内设机构网站,原则上1个部门只保留1个网站,自身无技术保障能力的应在2018年底前迁移到省级统一技术平台;市级政府部门及县级政府已建成政府网站应于2019年底前迁移到市级统一技术平台或安全可控的市级政务云平台;县级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新建政府网站,已建成的由县级政府于2017年底前有序组织关闭,无保障能力的立即关停,并将信息公开、解读、回应、互动、服务等必要功能整合到县级政府门户网站。

  不及时、不准确、不回应、不实用是当前政府网站存在的主要问题,建而不管或管不到位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通知》明确,各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厅)是本级政府网站建设管理的第一责任主体。省政府办公厅负责对全省政府网站进行统一监管,各市(州)政府办公室(厅)负责本地区政府网站监管,省直各部门办公室负责本部门政府网站的监管。

  此外,《通知》还提出,在政府网站健康发展过程中,要建立季度抽查机制,从2017年开始,各市(州)按季度对本地区政府网站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0%,并报送抽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健全督查和问责机制,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将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多次出现问题、长期整改不到位的重点督办并通报批评,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约谈问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分级分类进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纳入省政府部门年度绩效管理和全省政府系统办公室(厅)绩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