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

29.11.2016  15:37
  日前,省财政厅印发《四川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我省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将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部门(单位)使用的债券资金相应纳入部门(单位)预算管理。
  去年6月,我省首次自主发行地方政府债券,首批共450亿元。今年四川政府债券发行规模达到2890.52亿元。政府债券资金已成为地方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缓解地方财政风险、促进地方公益性事业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地方债改革之前,地方债务的问题是不够透明,在政府财政收支的“账本”外循环。地方政府债券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债务责任更明确,债务总额更可见,有利于地方债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在资金用途上也加以限制,新增债券资金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置换债券资金用于偿还存量政府债务本金,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为保证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办法规定,债券发行费用、还本付息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由举借债务的省级和市县分别负担,由省财政厅统一办理支付。年度终了,相关部门(单位)应付未付款项,本级财政部门从以后年度财政安排的支出预算中予以扣收;下级财政部门应付未付款项,上级财政部门在办理年终结算时采取专项上解方式予以扣收。(记者 陈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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