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洋主持召开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
16.03.2018 15:42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会议审议通过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和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名单,决定3月15日至16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设置专门委员会的决定(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副秘书长任命名单(草案),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名单(草案)。会议决定,将上述草案提请全国政协十三届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全国政协副主席兼秘书长夏宝龙就有关草案作说明。
汪洋指出,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选举组成主席会议,成立了新一届政协领导班子。这是党和人民赋予的重托,也是全体委员的信任。我们要共同努力,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的坚强领导下,把人民政协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主席会议成员一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带头履职尽责,三要带头发扬民主,四要带头联系群众。
全国政协副主席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杨传堂、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出席会议。
本文来源: 住房与城乡建设厅
16.03.2018 15:42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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