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委员:汽车限行应有法律支持 适当补贴车主

12.03.2014  04:06

昨天上午,政协委员围绕“两高”报告进行分组讨论。不少委员表示,在司法审判中还要进一步贯彻疑罪从无的法制理念,减少冤假错案。针对很多城市采取的汽车限行措施,有委员认为应该制定相应法律条文,对限行政策进行规范。

限行应给车主补贴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科学院遗传与发育生物学研究所研究员王道文表示,由于交通拥堵、空气污染等原因,各个城市都在采取汽车限行措施,但他发现各个城市的限行措施各不相同,操作起来也不太规范。

王道文认为,在我国一些城市汽车保有量不断增加,环境问题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应该研究制定可操作的法律条文,来规范限行措施。至少某些城市在出台限行措施前,要举行听证会,让公众心服口服。

另外,与汽车消费有关的一些税费应该适当降低,或给车主一些补贴。因为一些税费是按照全年收取的,而限行后车辆不可能每天都开了。

理清基层执法界限

全国政协委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霍学喜表示,在日常工作中,与市县一级纪委机关或政法系统经常接触,感觉这些基层纪委系统和政法系统、法院、检察院,在一些案件上有时管理界限不清。一些重大案件的司法标准,有行政干预的情况。“中央的精神在基层被扭曲了。”霍学喜建议,两高院要重视对边远地区检察院、法院办案的指导,在一定程度上理清纪委、政法委、检察院和法院各部门间的界限。

另外霍学喜还表示,部分地方司法腐败仍有发生,导致刑事案件、民事案件扭曲。在一些县市,由于司法腐败导致打官司成本很高,有人甚至请黑恶势力来处理问题。希望两高院予以重视,做好基层队伍建设。

贯彻疑罪从无理念

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政法委书记王继亮表示,在一些案件的审判中,应该深入贯彻高院关于“疑罪从无”的指导思想,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避免造成冤假错案。

王继亮说,在欧美法系中比较注意案例,一两百年的案子都有记录。有相同案子就要查询记录,100年前怎么判,还要怎么判。而目前我国的司法系统在对一些法律的操作上还有差异,而坚持疑罪从无就是司法改革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也有委员表示,我国目前还存在重口供轻证据的情况,这也有历史传统方面的原因。我国古代就是只要签字画押,就可以给犯人定罪。要彻底扭转这种现象,还需要一定的时间。

晨报记者 王歧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