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主任: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

22.11.2013  11:34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解读《决定
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

        11月15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正式发布。记者就《决定》的有关内容,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徐绍史。

        经济体制改革要取得七个方面成果

        记者:《决定》指出,必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深化改革,到2020年,要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您认为什么是“决定性成果”?怎么理解“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徐绍史:我们理解,所谓“决定性成果”和“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主要是指:《决定》部署的重大改革任务基本完成,要求突破的关键性、核心性制度障碍基本破除,要求建立的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基础性的制度基本建立,已经建立的更加科学规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完善、成熟,更具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记者:《决定》为什么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这一重点的决定性成果是什么?

        徐绍史:我理解,把经济体制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然是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的国际地位没有变,这“三个没有变”,决定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经济建设仍是全党的中心工作。

        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经过35年的改革开放,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仍存在不少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改革任重道远。

        三是经济体制改革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起着“牛鼻子”的作用。经济体制改革对其他方面改革具有重要的影响和传导作用,重大经济体制改革的进度决定着其他方面很多体制改革的进度。抓住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可以促进其他领域深层次矛盾的化解,促进其他领域改革的协同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要取得的成果,集中在以下七个方面: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更加巩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明显增强,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充分激发,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发展;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现代市场体系基本形成;宏观调控更加科学,政府治理更加有效;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基本形成;开放型经济体制更加完善。

        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投资体制、宏观调控、价格改革等改革

        记者:《决定》明确指出,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作为肩负改革职责的国家发改委,在这方面将有什么考虑和安排?

        徐绍史:把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从“基础性”改为“决定性”,虽然只是两个字的差别,但这是《决定》的最大亮点和重大理论创新,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一样,将对我国的发展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这一提法抓住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我们要不断深化对这一理论创新的认识。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

        一是市场作用不仅是“量”的加强,更是“质”的提升。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强调市场要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实际上是进一步强化了市场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了市场发挥作用的分量。

        二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把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而是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受各种因素的影响,政府职能还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越位、缺位和错位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决定》对政府调控和治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明确指出,政府要在大幅度减少对资源直接配置的同时,切实履行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职责和作用,做到“三个加强”,也就是加强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

        三是“两个作用”有机统一、缺一不可。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各有千秋,但不是对立的关系,应该优势互补、各扬所长、相辅相成。一方面,要从更大的广度和深度上推进市场化改革,大幅度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推动资源配置依据市场规则、市场价格、市场竞争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另一方面,政府也要发挥好“看得见的手”的作用,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弥补市场失灵。

        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把握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着力推进行政审批、投资体制、宏观调控、价格改革等方面的改革。

        首先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的考虑是:坚持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最大限度减少对微观事务的管理,对于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企业能自主决定、行业组织能自律管理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让市场优胜劣汰,由企业自负盈亏;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对于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事项,坚决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

        第二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下一步,重点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在面上推进投资体制改革。主要是抓好三件事:一是进一步减少和调整投资审批事项。严格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缩小审批、核准和备案的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投资审批行为,把审批变成服务。对于确需审批、核准、备案的项目,进一步简化手续、优化程序、在线运行、限时办结,提高管理的科学化水平。三是要放活管好。坚持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强化,进一步规范审批、核准、备案方式,做到公开透明,加快建立纵横协管的联动机制,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夯实信息化管理基础。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激活民间投资的活力。继续全面清理和修订有关民间投资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清晰透明、公平公正、操作性强的市场准入规则,破除“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为民间投资参与市场竞争进一步“松绑开路”。重点是推动落实民间投资36条及42项实施细则。总的考虑是:企业投资项目,除关系国家安全和生态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外,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政府不再审批;进一步明确和畅通民间投资进入重点行业领域途径和渠道,创新投资方式,为民间投资进入提供多种选择;尽快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推出一批符合产业导向、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形成示范带动效应;切实落实和完善对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的改革方案,分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改革开放,为民间投资进入营造良好的体制环境。我委正在按照国务院“定目标、定事项、定责任、定时间、定结果”的要求,积极开展统筹协调、跟踪落实,确保年底前进一步细化实化政策措施。

        第三是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减少政府定价项目,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将政府定价的商品和服务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同时加快健全科学合理的价格调控体系和公开透明的价格监管制度。概括起来,就是“减”、“建”、“保”。“减”就是,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坚决交给市场;暂时不具备放开条件的,要建立健全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建”就是,建立有利于促进节能环保、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差别化价格政策体系,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保”就是,按照“保基本、促公平”原则,完善居民生活阶梯价格制度。

        第四是健全宏观调控体系。这是涉及国家发改委的重点任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意见

        记者:国家发改委如何落实《决定》关于健全宏观调控体系的新要求?

        徐绍史:我想,重点应该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是发挥好国家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的导向作用。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明确的宏观调控目标和总体要求,是制定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主要依据。要进一步强化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宏观引导、统筹协调功能,充分发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政府公共预算安排、金融资本运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合理配置等政策措施的综合导向作用。

        二是发挥好财政政策、货币政策的主要手段作用,并加强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的协调配合。要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各项政策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合力,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三是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重点是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地方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转方式、调结构、增效益上来。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完善宏观调控体系的意见》。这个文件将就完善宏观调控目标体系、政策手段和决策实施机制,增强调控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