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制定投融资体制改革“路线图”

07.08.2014  17:36

    近日,攀枝花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投资和融资体制改革,从加快企业投资领域简政放权、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充分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深化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发展中介服务行业、加强统计监测和风险防控6个方面提出一揽子改革举措。《意见》提出,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除国家、省特别规定外,全面取消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一律由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策;对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进一步简化核准审查内容,政府不再审查项目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应由企业自主决策的内容;对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不得设置前置条件进行变相审批。

    同时,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管,清理解决面子工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完善政府投资制衡机制和重大项目稽查制度、代建制度,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社会监督机制,实行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概算必审制,在设计、招标及审计等环节实行概算限额管理。

    在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方面,《意见》提出,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允许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

    攀枝花市将研究制订鼓励民间投资通过特许经营、合资合作、资产收购、参与改制等方式,参与投资、建设和运营市内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项目的具体办法,采取放宽市场准入、购买服务、以奖代补、贴息等多种方式,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加快进入;以金融、能源等行业和健康、养老等服务业以及市政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棚户区等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向民间资本推出投资项目。

    深化融资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环节。根据《意见》,该市将探索开展两县发行企业债券以及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债贷组合等债券品种创新试点;支持国内外金融机构在攀设立分支机构,增强地方金融能力;积极拓宽政府融资渠道,研究制订BT(建设-移交)融资建设管理办法,继续支持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建设经营性基础设施项目,探索PPP(政府部门与民营企业合作)模式建设城市公共设施项目。

    同时,全面开放投融资中介市场,鼓励投融资中介服务机构按股份制或合伙制进行重组改造和强强联合。(记者 张通)

    原标题: 启动负面清单制 企业投资项目政府少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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