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

16.10.2014  19:00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秦勇)10月11日中午,攀枝花市某市级部门在一家饭馆进行了公务接待。餐毕,办公室工作人员王康走到收银台前,从兜里掏出一张外形与普通银行卡一般,印有“公务卡”字样的标准信用卡,在POS机上一刷结完了账。同时,POS机打印出用餐费用、用餐时间等明细账单。

        当天下班前,王康到单位财务室报销中午的餐费。他将菜单、账单和发票交给财务人员,财务人员随即在电脑上登录发卡银行网络,中午刷卡的时间、地点、金额等消费信息立刻显示出来。核对无误后,财务人员点击“确认”并收了他的报账单据。

        王康刷公务卡消费报账,与日前攀枝花出台的《攀枝花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密切相关。《办法》规定,攀枝花市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市级各部门在国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原则上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根据《办法》,“三公”经费管理坚持总量控制,实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办法》规定,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管理阶段,“三公”经费预算按照市级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工作程序和有关要求编制,随部门预算、政府采购预算一同上报、一同审核、一同批复。市级各部门将各项资金来源安排的“三公”经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坐支。

        在“三公”经费预算执行管理阶段,市级各部门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三公”经费预算执行;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除涉密信息外,《办法》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和单位都应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决算。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当分别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延伸阅读

        攀枝花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

        因公出国(境)经费

        因公出国(境)经费实行先审批,后追加:市级各部门年初预算中一律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确因工作需要因公出国(境)的,经市外事部门按规定审批后,由市财政追加因公出国(境)经费。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市级各部门根据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严禁以举办会议、培训的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禁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严禁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严控公务用车(不含生产、特种专业用车,下同)购置:市级各部门严格按照市财政批复的公务用车购置预算实施政府采购,不得超预算购置公务车。在车辆购置时,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国产自主品牌汽车和新能源汽车,严禁超编制、超标准购置,严禁对公务用车在原出厂标准配置基础上进行豪华装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实行预算总额控制:市级各部门应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油耗和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制度,降低公务车使用和维修保养成本,并严格执行统一的限额标准,确保不突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