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四风”治腐败“零容忍” 攀枝花党纪政纪处分182人
本报讯(记者 秦勇)9月1日,记者从攀枝花市纪委获悉,今年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来信来访1554件;立案220件222人,结案180件,党纪政纪处分182人,结案率为81.8%。通过办案,收缴涉案金额764万元。
今年以来,攀枝花市纪委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推动全市机关作风持续改善。
在“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时间段,攀枝花市纪委组织7次拉网式大检查,针对监督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移交案件线索40件,给予组织处理40人。
攀枝花市纪委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截至目前,攀枝花立案查办涉及“四风”问题案件83件83人,其中违反财经纪律37件37人,失职渎职20件20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4件4人,吃拿卡要9件9人,收受红包礼金7件7人,大操大办婚庆3件3人,其他3件3人。
今年攀枝花出台相关制度规定,加大重大典型案件特别是涉及“四风”问题通报曝光力度,增强案件查处的预防警示效果。
此前,攀枝花公开通报重大典型案件6次,共计44件49人。其中,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原院长殷光义违纪违法案;攀煤集团公司总医院原院长吴成毅违法违纪案等案件,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
典型案例
●2014年6月15日,东区长寿路街道纪工委书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主任袁春华在加班结束后,使用单位公车到炳三区海德堡办理其个人新购房屋相关手续,其行为属公车私用,袁春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长寿路街道被全区通报批评。
●2014年以来,东区住建局驾驶员杨凌多次动用单位车辆到攀枝花市十八中小学校附近接送孩子,其行为属公车私用,杨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东区银江镇密地村四组组长王清平在没有召开组员大会和上报村“两委”及银江镇政府的情况下,将属于密地村四组集体所有的5间房屋卖给了自己,其行为属非法占有集体财物。王清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出非法占有的集体房屋。
●米易县丙谷镇党政办副主任、综合文化站站长吴太友严重违纪,并涉嫌重婚犯罪。目前,米易县纪委已将吴太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米易县第一初级中学原校长胡月洁将公款用于支付教职工旅游费用。胡月洁不正确履行职责,对此负有领导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盐边县烤烟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蒋权兵违反财经纪律,用虚假的汽车修理费和电脑耗材费等发票置换出财务已报账的5.026万元烟酒发票;蒋权兵还为儿子操办婚礼,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与职权有关系的个人礼金共计0.73万元,蒋权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