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区:新提拔干部必须如实申报家庭财产 瞒报将追责
中新四川网7月23日电(王爵 廖小兵 李想)23日,记者从广安区委组织部获悉,以前,家庭财产属于个人隐私,新提拨领导干部可以不进行申报,然而从今年7月起,这种情况在广安市广安区已经成为历史。该区硬性规定:凡是拟任的考察对象必须对个人家庭财产情况如实填报,还要对其真实性进行承诺。弄虚作假的不但不能提拔还将被追究纪律责任。
近年来,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热点,由于目前尚无统一的政策规定,各个地方只能是“摸着石头过河”。广安市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决定在有一定工作基础的广安区、邻水县和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等5个单位先行开展试点,并对申报的范围、内容、程序和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作为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试点的广安区,为了快速推进这项工作,该区委组织部、纪委专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科级干部财产申报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召开会议进行会商。7月15日,区委组织部联合区纪委联合下发了《广安区关于开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在考察期间要填写《家庭财产申报表》,详细申报本人及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所属的现有财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经商办企业、债权债务和其他贵重物品等7个方面的情况,同时,要就申报内容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同意公开作出承诺。区委组织部对收集的家庭财产申报表进行及时统计和汇总上报,形成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登记台账,作为提拔任免的重要参考。该区将家庭财产申报结果与干部提拔任用直接挂钩,拟提拔干部在接到干部考察组通知后2日内,必须如实申报家庭财产情况,对不愿申报、不按时申报的,不再作为提拔对象。同时,由有关纪检机构和组织部门对干部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和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等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于虚假申报的,除不作为提拔对象外,还要追究其纪律责任。
“我做了多年的干部选任工作,以前基本没有要求干部申报家庭财产,以致用人失察将个别存在贪腐行为的干部进行了带病提拔。现在广安区已明确规定拟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要申报家庭财产情况,这样做很好,既可以抓早抓小、防范干部的廉政风险,也有利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广安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吕沁红表示。
曾经在广安区委组织部工作过的广安区发改局副局长谯乔看过《广安区关于开展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工作的通知》后表示赞赏,他认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就应该从防范廉政风险开始,从提拔重用时做起,防微杜渐,让领导干部不敢腐败不愿腐败不能腐败。“我们发改局将严格执行这个规定,打造廉洁团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