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渠县四措施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
为了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慵懒散浮拖”专项整治成果,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渠县采取有力措施推行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深化拓展试点工作。
一是创新运行机制。结合实际依托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探索代办服务工作进小组院落、进新村居民聚居点、进社区网格、进小区楼宇的途径和方式,大胆探索代办入院入户工作,着力构建全县“4+N”便民服务网络体系(即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业园小窗口、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点)加N个流动代办员),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
二是完善服务管理。在坚持现有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各项管理制度。针对近年来全县新村居民聚居点量大面宽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积极创新代办服务方式方法,确保城乡居民集中地区的全覆盖,真正方便留守老小、行动不便、五保伤残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办事咨询。充分探索利用固定电话、手机信息和互联网络等新兴媒体委托代办事项、加强实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引导群众参与。加大城乡居民办事不出村(社区)和深化拓展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针对近年来全县新村居民聚居点量大面宽和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实际,积极创新代办服务方式方法,确保城乡居民集中地区的全覆盖,真正方便留守老小、行动不便、五保伤残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众办事咨询。充分探索利用固定电话、手机信息和互联网络等新兴媒体委托代办事项、加强实时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强化组织领导。由乡镇党委书记亲自抓,落实分管领导和主抓人员,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加大人财物投入,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切实将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能优势转化为便民利民具体举措。试点工作将作为各地各单位党建目标考核和评先选优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