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分层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中新网兰州1月4日电 (崔琳)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披露,围绕甘肃开展千村美丽、万村整洁、水路房全覆盖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行动,从2014年起,甘肃省级财政每年预算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用于此行动的补助,同时市县财政也将同比例进行配套补助。
甘肃官方提出,当地到2020年,所有行政村基本实现安全饮水、通村道路硬化、危房改造全覆盖,60%以上的村庄实现环境整洁,建成1000个以上“美丽乡村“示范村的总体目标。
针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相关计划并就如何做好此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计划在全省的行政村普遍开展以通村道路、安全饮水、危房改造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欲分层次、有重点的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甘肃要求,各市县开展行动期间,要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防止不切实际的生搬硬套;坚持量力而行,循序渐进,防止不切实际的一哄而上和违背群众意愿的大拆大建;坚持彰显农村鲜明特点,保持农村田园风貌,防止贪大求样和千村一面;坚持保障农民决策监督权力,调动其自身建设积极性,防止大包大揽和形象工程。
记者了解到,按照《城乡规划法》和甘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部署,到2014年底,全省所有县市区需要完成村庄布局规划。其中,水路房屋建设和万村整洁的专项规划,由县级政府审批。10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的规划,经征求村民活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县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初审,市州部门复审,报省级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值得一提是,该省提出,规划一旦审定,不得随意改变,它将作为考核党政干部的重要内容,一届接着一届干,一张蓝图绘到底。
在整治建设的同时,甘肃要求,各地及时跟进相关设施的运营和管护机制建设,即:鼓励积极探索自来水管理、道路养护、垃圾污水收集处理、村庄卫生保洁、矛盾纠纷化解的长效机制,总之,既要调动群众参与管护的积极性,又不能加大其负担,逐步建立以公共财政为主导经费的担保机制。
此外,人居环境改善行动将纳入“三农“工作考核内容,各级审计、监察、财政和规划项目的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资金和规划执行的监督检查责任,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和纠正,确保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有序推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