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的公告

05.12.2017  19:55
  2016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抓手,坚持意识不松懈、目标不动摇、工作力度不放松,超额完成了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
  根据《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川府发〔2017〕31号)、《四川省“十三五”市(州)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川发改环资函〔2017〕1200号)和省节能减排办、省淘汰落后产能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节能节水降碳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川节能减排办〔2017〕1号),我委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对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进行了考核,考核结果已经省政府审定同意,现公告如下:成都市为优秀等级;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南充、宜宾、达州、巴中、眉山11个市为良好等级;遂宁、内江、乐山、广安、雅安、资阳、阿坝、甘孜、凉山9个市(州)为合格等级。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有关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努力控制温室气体排放,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各市(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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