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确到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

24.05.2017  18:33

  到2020年

  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

  力争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

  力争全省水电装机容量新增1300万千瓦以上

  全省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力争达到10万辆

  城镇5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本报讯(记者 殷鹏)近日,省政府印发《四川省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明确我省完成“十三五”碳排放强度控制目标“路线图”。到2020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9.5%,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

  《方案》要求,将低碳发展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到2020年,力争我省部分条件成熟的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率先实现碳排放达峰,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与全国同行业同步实现碳排放达峰,西部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为达成目标,我省将加强能源碳排放控制,严格实行全省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双控管理,到2020年,力争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29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6%。

  依据《方案》,我省将大力推进国家优质清洁能源基地建设。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三江”水电开发为重点,优先建设龙头水库电站,建成全国最大水电开发基地。加大四川盆地川东北、川中及川西特大型、大型气田勘探开发,建成全国重要天然气生产基地。创新页岩气勘探开发模式,建设川南地区页岩气勘查开发试验区。到2020年,力争全省水电装机容量新增1300万千瓦以上,压减火电和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占比。

  城市交通运输建设方面,完善公交优先体系,建设智能交通和慢行交通,鼓励发展“共享单车”等绿色出行,鼓励公共机构、私人和企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新能源汽车使用量力争达到10万辆。

  绿色建筑发展亦值得关注,我省分区域分阶段逐步推进居住建筑执行65%的节能标准,到2020年,城镇50%的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我省还将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反对过度包装,推行“光盘行动”,普及低碳居住知识,推广普及节水器具,鼓励“135”绿色低碳出行方式(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左右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