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黄进教授作客“成大讲坛”,畅谈一带一路法治建设
11月29日,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院长黄进教授作客“成大讲坛”,为我校师生作题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 健全一带一路建设的争端解决机制》的主题报告。本次讲坛由学校社科处主办,法学院承办,法学院院长邓陕峡主持活动。
黄进在讲座中指出,2020年党的历史上首次召开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讲话中提出“十一个坚持”,其中就明确提出“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在此背景下,如何准确理解“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如何全面把握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深刻意涵,以及如何健全“一带一路”建设的争端解决机制,就成为重要的理论与实践课题。
黄进讲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要论述的两大时代背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国特色大国外交理念,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为基础的现代国际法理论和古老的中国传统文化构成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关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重要论述的思想渊源。坚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就意味着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要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协调推进国内法治和国际法治。
从国内层面讲,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要实现四个战略目标、完成四项任务:一是要加快涉外法治工作战略布局;二是要加快建设完善的涉外法治体系;三是要在对外工作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提高涉外工作法治化水平;四是要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从国际层面讲,其战略目标就是要推进全球治理与国际法治。中国要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坚持践行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要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坚定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定维护以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为基础的国际法基本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对不公正不合理、不符合国际格局演变大势的国际规则、国际机制,要提出改革方案,推动全球治理变革,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黄进着重跟大家分享了对健全“一带一路”建设争端解决机制的想法。首先,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要引入预防法学的理念,从社会治理的有效性和善治角度系统建设争端预防机制;其次,“一带一路”建设中国际商事法律风险防范与多元纠纷解决体系,离不开建立健全和善于运用国际商事调解机制,应该加快制定商事调解法,大力发展商事调解;最后,还要不懈追求国际商事仲裁的现代化和国际化,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还要注重仲裁队伍思想观念的现代化、仲裁理念的现代化、仲裁体制机制的现代化、仲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树立““开放意识”“世界眼光”“国际视野”“全球胸怀”,提升中国商事仲裁的国际竞争力。
邓陕峡表示,这堂讲座让大家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重要论述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把握,黄进教授详细地分享了涉外人才培养的方法与路径,尤其是培养“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人才的建议为学院今后的工作打开了思路,为学院培养国际化、专业化、特色化法治人才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指南。成都大学法学院作为后发、年轻的法学院,将继续坚持立足区域及城市发展定位,发挥自身和学科资源禀赋,在“入主流、创特色”的道路上奋力探索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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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进,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名誉博士、中国政法大学全面依法治国研究院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国际法学会会长、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权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常设仲裁法院(PCA)仲裁员。曾任武汉大学副校长、中国政法大学校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法学,对国际私法学、国际公法与比较法学有深入的研究,尤其对国家及其财产豁免法、区际冲突法、国际商事仲裁和中国国际私法的学术与实践有深入、系统和独到的研究。先后主持和参加中外科研项目20多项,出版专著、主编或参编的著作4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荷兰《海牙国际法年刊》、美国《杜克国际法与比较法杂志》等中外刊物上发表中英文论文、译作190多篇。曾先后四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司法部全国法学教材与科研成果一等奖、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优秀奖,被评为中国首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国家教委“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
编辑:胡婧怡 责编: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