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拟立法开罚公园噪音 广场舞大妈或将终结

15.11.2013  04:03

  对于广场舞,有人爱之,有人不胜其扰。鸣枪、泼粪、放狗、扔老鼠……“广场舞”带来的矛盾五花八门。对公园“广场舞”扰民等问题,广州明年将出台的新版《广州市公园条例》拟出“四限”办法:限音量、限时段、限区域及限设备。在公园安静休憩区进行喧闹的健身娱乐活动,将面临200元至1000元的罚款。实际上,广场舞变成“扰民舞”凸显了公共基础设施缺乏不完善。若不禁止广场舞,其他人的正常生活秩序该怎么保证?若全面禁止,大爷大妈又该去哪里休闲健身?当两种权利相矛盾时,我们该如何抉择?据南方日报         

  有话要说

  【这么大群人去哪里】

  伟仁_伪仁:谁都有老的时候,既然没地方去为啥不建设一些专门供给这些人的跳舞场所?

  淡定路人W:能出去跳跳广场舞是多少大妈一天里最挂念最开心的一件事呀!取缔了以后老年人的文化锻炼活动该如何进行呢?如何来满足这一大群体正常的健身娱乐的需要呢? 

  【是否走向另一个极端】

  碳一样黑:制造噪音是不对,但这么粗暴叫停,只会引发更多社会问题。

  无城之诚z:各方皆需自律,各方也需宽容。

  笑妈与笑:又是堵而不疏的典范!

  PongSiRi:愿望是好的,但是执法有难度。下一场城市游击战即将打响!

  【控制音量是关键】

  姐很青春:应该全国都执行。 

  爱旅行fangxiang:限时间、限音量最重要。

  邹勇v926:其实两者间能找到平衡点,比如广场舞组织方用无线发射器播放音乐,跳舞的戴上无线耳机,这不就两全其美了。                             

  实习生 饶文佳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