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拍打司机致公交失控 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

19.11.2014  12:58

昨日,发生在今年1月的双流826路公交车失控造成7车受损9人受伤案,在双流法院开庭,被告人李某被控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庭审现场,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是否拉扯司机、车祸事故究竟系被告人拍打司机所致,还是公交司机处置不当所致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

  昨日下午,双流法院对此案开庭。双流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于1月6日同其母亲乘坐826路公交车从华阳前往武警警官学院站,李某和其母亲准备在该站下车而公交车未停,随即李某与驾驶员发生争吵,李某走到驾驶员陈某身旁,拍打、抓扯驾驶员陈某的右肩,导致公交车失控左转,与一辆面包车相撞,并将路边的路灯及停靠在路边的多辆轿车撞坏,直至撞到武警指挥学院围墙才停下,致使多辆汽车受损,9名乘客受伤,造成经济损失24万余元。

  检察院指控,李某在与司机陈某发生纠纷时,明知自己的拍打、抓扯行为有可能造成危险公共安全的行为,而放任了自己的行为,主观上存在间接故意,因此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庭审中,被告人李某辩称,事发当天,自己陪生病的母亲到武警指挥学院附近取车,在公交车进站前,他和母亲提前走到了公交车后面,并大声招呼司机说“下一站有人下”。公交车达到武警指挥学院站时,司机减速进站但并没有停车,也没有广播到站信息,又加速准备离开。这时被告人及其母亲大声要求公交车司机停车,遭到司机拒绝说“下一站再下”,见自己母亲病痛难受,于是走到驾驶室旁边,拍打了两下司机右肩膀,要求其停车,并告诉司机自己要向公交公司投诉。“司机转头盯了我一眼,说随便你去投诉。”被告人李某辩称,见此情景,他再次拍打了司机的右肩,几秒钟后,司机握着方向盘朝左侧猛打方向盘,并轰油门冲向对面的来车,发生撞击后撞向路边电杆直至车辆撞墙熄火。

  焦点

  车祸事故是否乘客所致

  昨日的庭审中,法庭调查围绕被告人究竟是拍打司机肩膀,还是拉扯司机导致公交车失控等事实问题展开。法庭上出示的多份证人证言和司机陈某本人的陈述均显示,事发当天,司机到站后并没有停车,被告人李某要求下车未果,走到驾驶室旁两次拍打了司机肩膀,第一次拍打后并没有发生拉扯,第二次拍打后是否发生拉扯司机的行为,有证人表示拉扯了,也有证人表示没有拉扯。而对于事发时究竟有没有拉扯,车载监控视频这一核心证据却没有在法庭上出示,公安机关出具了说明材料显示,事故车辆没有事发时的监控视频。

  当事司机陈某在陈述中称,事发时,由于自己受到了被告人的干扰,过度紧张,把油门当成了刹车,并导致车辆加速行驶,酿成车祸。

  对于庭审的这个焦点问题,辩护律师表示,被告人仅存在拍打司机肩膀的行为,不存在拉扯司机的行为,同时在整个行为中,司机的双手并没有离开方向盘,拍打的行为不会导致司机对公交车失控。同时,被告人的主观态度只希望提醒司机停车,并不存在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辩护人认为,虽然被告人的行为有错误的地方,但其行为不足以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也没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车祸的损害后果不能排除司机过错和其他原因导致,据此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庭审,法院休庭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记者 周茂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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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拽司机手臂获刑

  今年6月20日,蒋某忠从红星路二段上车。车行至文武路东站时,他突然想要提前下车。与司机理论时,蒋某忠突然拉拽了一下司机右臂,导致公交车失控先后撞上一辆电瓶车和一棵树。蒋某忠被青羊区法院判决以其他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3年2个月。

  砸司机打头部获刑

  今年1月9日下午3点过,李某在离堆小区站上了8路公交车,随后玩起了手机游戏。当公交车驶出4个站后,她突然抬头表示坐过站,要求司机立即停车。遭到拒绝后,李某拉扯司机衣角,并用手提包砸打司机头部,导致公交车失控栽进绿化带中。最终,都江堰法院以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李某刑罚。

原标题: 成都双流男子拍打司机致公交失控 被控危害公共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