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审慎面对“匿名传播不确传闻”现象
眼下,反腐行动如火如荼,不时传来官员涉嫌贪腐落马的消息。而媒体跟进和及时报道是守望社会变迁、履行记录责任、传达观察成果的具体表现。因而,权威部门公布一名官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和“接受组织调查”最新消息之后,一般而言,各家媒体都乐于及时报道相关官员的成长经历、从政履历、个性特点以及涉嫌违纪违法事件的缘由。
人们发现,媒体披露内幕消息的同时,出于保护知情人和消息源的需要,往往采用匿名方式。诸如“知情人士透露”、“有关官员表示”、“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相关人士证实”等。这样做,有不得已而为之的苦衷。涉及问题敏感,牵涉面广,稍有不慎就会给被采访者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因而,采访对象往往对披露真名实姓抱有很深的顾虑。这时,为了赢得信任,取得采访突破,并获取更多内幕信息,记者会与采访对象约定进行匿名报道,以此保护当事人。这一做法,在新闻界屡见不鲜。
但是,由于反腐报道牵涉大案要案,权威部门除披露官员接受调查等关键信息之外,对于正在查办的事项往往态度谨慎,并不愿意在没有查实之前过早过多披露。而掌握不了核心信息,很多媒体记者更愿意以“街头巷议”和“坊间传闻”的方式进行详细报道。消息源呈现出“据一位老干部介绍”、“一位出租车司机认为”、“街边一位机关干部模样的人强调”、“当地有传闻说”、“有人私下议论”、“一位中年妇女坦言”、“路边修自行车的老大爷表示”等。这些消息来源并不“权威”,而且,这些人很可能对具体情况和相关内幕一无所知,或者一知半解。记者将这样得来的边缘化、碎片化信息进行加工,由道听途说的内容拼凑而成所谓重要新闻,可能会以讹传讹,影响媒体报道应该一贯具有的真实性、准确性,对社会舆论形成误导。
而以“花边新闻”和“传言总汇”的方法报道反腐大案,即便传播了大量的失真信息,也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辨别和回应。对于当事官员而言,爆出新闻之际正是其身陷囹圄之时,没有可能出面辩解和自证清白。对于很多部门来说,牵涉其管辖范围的重要政策发布报道一旦有所偏差,可以及时出面进行澄清。而对于匿名消息源或明显带有传闻性质的报道,又感到不知所措,难以及时核实。比如,财经类报道可以这样引述“据一位接近发改委的人士透露”,而发改委却无法对该人身份、观点和信息真实程度进行核实。“住建部一位官员说”、“国土部一位官员透露”、“环保部一位官员认为”,相关部门只能找媒体询问“一位官员”是谁?而媒体可以以保护消息源“隐私”和“线人”权益名义拒绝提供详细信息,进一步核实只能不了了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4月9日11时45分公布消息称“四川省文联原主席郭永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随后,一些媒体根据这一通报中所说郭永祥“道德败坏”进一步报道:“中纪委的工作人员曾称:‘生活腐化’说的是3个以下情妇(夫);‘道德败坏’与‘生活糜烂’,是指3个及3个以上情妇(夫)。”随后,媒体得出结论:“由此可见,郭永祥‘道德败坏’,说明他至少有3名以上的情妇。”这名“中纪委的工作人员”是谁,为何要匿名,说法是否可信,面对单一消息源,是否有更多消息源予以佐证,这些疑问都在提示媒体小心求证和谨慎报道。刘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