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钱后继续玩游戏 淡定“网瘾哥”获刑三年
四川在线南充频道(唐海奎 记者 刘继洪)近日 记者从营山县人民法院获悉,该县一男子因痴迷网络游戏,达到不能自拔的程度。在无钱续费的情况下,竟持刀威逼11岁少年“赞助”。在得手后,该男子竟像什么事都未发生一样,十分淡定地坐下来继续玩游戏。日前,该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
张城飞今年18岁,是营山县城附近的农民。小学读完后,张城飞早早辍学在家,跟着一帮小青年操社会,经常出入网吧、溜冰场等娱乐场所。不知不觉间,他逐渐迷上了网络游戏,发展到后来,一天不摸鼠标,心里就发慌。2013年11月16日上午,张城飞与李阿水、陈晓岗(均另案处理)来到营山县城一网吧上网。11时许,三人已无钱续费。此时,11岁的小龙到网吧找朋友玩。张城飞从李阿水处拿过一把折叠刀,当着小龙的面打开刀刃,一边用刀尖划着洗发,一边问“你身上有没得钱?”小龙十分害怕,说“我身上有钱。”李某威逼道“我们要打通宵,你交点赞助费,不然就要放血。”小龙赶紧将荷包里的30元钱掏给张城飞。张城飞与李阿水、陈晓岗一人分了10元后,像什么事都未发生一样,坐下来继续玩游戏。
受到惊吓的小龙跑回家中,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小龙的母亲十分纳闷,儿子以往性格外向,爱说爱笑,今天怎么像丢了魂似的?在母亲的安慰下,小龙诉说了自己在网吧被抢的经过。小龙的母亲当即报了警。当天中午,民警来到小龙被抢的那间网吧,将仍在玩游戏的张城飞等人抓获。2014年3月28日,检察机关对本案提起公诉。2014年4月16日,营山法院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被告人张城飞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证据、罪名均无异议,当庭自愿认罪,并称当时只想找点钱续费,尽快过关升级,没想到犯了罪。
营山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城飞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持刀威胁的方法,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已构成抢劫罪。根据其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该院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遂于日前作出前述判决。(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