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C投资我国债市 推动国内资本市场改革深化

27.12.2013  18:51

   12月26日,世界银行集团成员国际金融公司(IFC)和中国人民银行就IFC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120亿元(约20亿美元)签署了代理协议。

  IFC表示,该协议将使IFC利用债市工具,实现资产的多样化、加强流动性管理,并进一步提升IFC为中国私营部门发展提供人民币贷款的能力。根据协议,IFC将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120亿元购买固定收益产品。

  目前,IFC以多种方式参与中国国内资本市场:既包括直接参与在岸市场的活动,如,IFC作为境外发行人于2005年率先发行了人民币债券——熊猫债券,也包括在离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发行以人民币计价的债券——点心债。IFC通过发行熊猫债券和点心债券所募集的资金主要投资于医药卫生、金融服务等关键领域的企业。

  此外,IFC还与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签署了货币互换协议,改善了其提供长期人民币贷款的能力。在中国,IFC对于私营部门的投资还侧重于气候变化、农村发展和中国企业的可持续对外投资。自1985年以来,IFC已在中国投资200多个项目,投资总额达60亿美元(约360亿元),包括约30亿元的本币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