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九举措”切实抓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03.11.2015  12:10

      10月29日,四川省召开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对做好全省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部署。

      一是继续深化煤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发现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尤其对非法越界、非正规采煤和图纸造假以及利用暗密闭、瓦斯监控系统造假逃避监管等行为,要从严查处;对层层转包、以包代管、主体责任缺失的煤矿,立即责令停产整顿,并将此类矿井作为监管重点,一旦发现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一律顶格处理;对“五长五科五队”等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实际在岗情况,要进行适时核查,凡是配备不符合要求的煤矿,以及隐蔽治灾因素普查、瓦斯水患等重大灾害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煤矿,一律停止生产、建设。

二是进一步强化对停产停工矿井和停产整改矿井的监管。落实盯守监管责任,加强巡查。严格火工品领用控制,安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对火工产品实行一事一批,严格管控。

      三是严格试生产矿井监管。开展试生产矿井条件专项检查,凡手续不齐、未完工的改扩建项目,一律不得批准进入试生产,对已违法违规组织试生产的必须立即停下来,并严肃追究企业和验收人员的责任。

      四是加强间歇式生产煤矿的监管。采取明查暗访和突击检查方式,发现煤矿存在停产时主扇局扇、水泵、监控系统停止运行,以及瓦检工和驻矿安检员停检、工人上岗培训不到位等问题的,要立即停产整改。

      五是认真落实“市包县”、“县包矿”制度。加强督导,将市(州)领导挂包联系产煤县(市、区)责任制落到实处,挂包联系市领导每季度必须对所联系的县(市、区)至少进行一次督查。县级联系煤矿领导每月至少一次到联系矿进行检查,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六是扎实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共同推进,采取多种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严肃问责,并挂牌督办、整改到位。

      七是严格建设项目监督管理。鼓励煤矿在当前困难的情况下科学管理建设项目,落实好相应停缓建措施和安全监管措施。

      八是加大重大灾害治理工作力度。严格采掘头面核定和监管,督促煤矿合理部署采掘,超前完成治灾工程;凡是瓦斯灾害治理未达到要求的,严禁开采;高度重视水害防治工作,必须按时按质完成关闭矿井水害普查工作,未完成水害现状调查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确保水害现状清楚,防治水措施落实到位。

九是进一步落实国有重点煤矿的属地监管责任。严格执行挂包联系制度,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其按核定能力、核定采掘面组织正规生产,严防“三超”。国有重点煤矿要合理确定产量,及时调整生产计划,组织正规循环作业,避免间歇式生产;要保证治灾资金投入,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条件,切实抓好瓦斯治理和水害防治工作,杜绝恶性事故发生;要下大力气稳定矿工和管理人员队伍,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现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