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扶贫工作——《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赴巴中

20.09.2017  08:07

 

  (记者 庞峰伟)按照省委的安排部署,9月18日至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率执法检查组到巴中市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检查,要求扶贫干部要做到心中有责、敢于担责、齐心尽责,不仅要“人到”,更要做到“情到”“眼到”“心到”“力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饱满的为民情怀推进扶贫工作。
  检查组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到巴中市巴州区、恩阳区的9个贫困村开展执法检查,详细了解学习宣传《条例》、脱贫档案、村集体经济发展、贫困群众住房和医疗保障、产业发展等情况。在巴州区凌云乡寨子包村、印和社区,水宁寺镇龙台村,检查组仔细查看脱贫攻坚台账,了解脱贫进展,走进贫困户家中,关心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以及扶贫中存在的困难。
  检查组强调,要抓重点,坚持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扶贫开发的“先导工程”,进一步抓好贫困地区路、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要抓关键,紧扣产业转型升级战略,在扶贫产业的品牌化、差异化、链条化方面多下功夫。要抓根本,着力提高贫困群众自身的发展能力。要抓长远,除了要搞看得见、摸得着、见效快的项目,也要注重“管根本、管长远”的工作,特别要重视发挥教育、科技、医疗、金融等扶贫制度和政策的作用。

高质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 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按照省委统一安排部署,9月19日至20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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