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高度重视19县扶贫资金审计公告

30.12.2013  12:05

12月28日上午,国家审计署公告了对广西等6省区19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0-2012年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结果,反映出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上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问题。国务院扶贫办对此高度重视,在审计期间,督促6省区边审边改、立审立改,并与财政部积极研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

截止10月底,19个被审计县已整改问题金额2.14亿元,占违规问题金额的92%。其中,追缴和归还违规资金1.32亿元,挽回和避免损失0.28亿元,对其它问题资金制定了加强和改进管理等补救措施。对闲置一年以上资金2.27亿元的问题,相关单位通过重新调整项目、采取加快报账和拨付进度等措施,已清理消化1.45亿元,占应清理资金的64%。目前,已处理和批评相关责任人137人,其中移交纪检部门立案调查17人、党纪政纪处理78人、移送司法机关查处20人,上述三项并案处理22人,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等44人;经济处罚企业、通报批评单位9个。在137名被处理责任人中,扶贫部门17人,其他相关部门36人,乡镇干部79人,村干部4人,农民专业合作社1人。

      6省区政府对审计工作高度重视,加强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严肃对待审计查出的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同时,出台或修订规范性文件41项,规范和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有的省还举一反三,由省审计厅、财政厅、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对本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检查。

国务院扶贫办在督促6省区整改的同时,还部署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区、市)全面开展扶贫资金自查自纠。并在调研基础上,深入分析问题及产生的原因,积极研究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全面纳入今年的扶贫开发工作和资金绩效考核,对违规违纪严重的省份取消优秀评定资格。

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管理,多次做出重要指示和批示。10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扶贫等保民生资金管理问题。下步,国务院扶贫办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改革创新,注重健全制度,形成一条任何部门、任何单位、任何人都不允许触碰的“高压线”,严惩扶贫资金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一是全面落实整改。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资金,盯紧不放,继续督促有关省采取措施,将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相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核查组,对有关省区审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二是强化安全意识。加强对全国扶贫系统的廉政和法律法规教育,建立健全扶贫资金和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牢固树立扶贫资金高压线的思想,将扶贫资金管理各项制度执行到位。

三是加大改革力度。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等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和监督机制进行全面改革。该意见将于明年初印发。

四是坚持公开透明。研究建立县以上扶贫资金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县以下扶贫对象、扶贫项目公告公示制度,保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严格执行问责。对各地使用管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要严厉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不贷,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