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州工商局出台30条措施 扶持民营经济发展

11.09.2015  16:36

9月9日,甘孜州工商局下发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共有30条扶持措施,涵盖了准入、融资、帮扶、监管四个方面的内容。

意见》放宽了民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名称核准、出资、住所(经营场所)限制等条件。允许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即市场主体向工商部门申请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一般项目的经营活动。从事后置许可项目的,市场主体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凭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意见》规定,公司登记注册无需提交验资报告,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同时,放宽了集团公司注册登记条件,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公司,凡母公司注册资本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2个以上控股子公司的,允许申请设立企业集团公司。其次,对社区内从事家政服务、日用品销售、维修等微利的经营网点或不具备办照条件的小额经营者实行社区备案,免于工商登记。

意见》支持创办家庭农(牧)场,允许以自有土地和流转土地为基础创办家庭农(牧)场。支持家庭农(牧)场以合伙、个人独资等市场主体类型登记注册,并在名称中使用“家庭农(牧)场”字样。

在工商帮扶企业发展、拓宽融资渠道等方面,《意见》规定,加强民营市场主体商标品牌培育,指导竞争力强的民营企业依法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和四川省著名商标认定保护工作,支持和帮助民营企业利用自主品牌开拓国内外市场。围绕州委、州政府提出的“1+8”重点工作及“圣洁甘孜”品牌战略等特色产业集群以及区域优势产业实施商标战略,实现商标品牌集群化。引导、鼓励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转型升级。加大对网络经营主体的培育发展,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鼓励网上创业。另外,要引导民营企业利用股权质押、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等方式向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鼓励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机构、股权投资基金、村镇银行等各类创新型金融机构,为全民创业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组织银企对接活动,及时提供全面、准确民营企业工商登记和相关信用信息。

此外,《意见》还在促进信用建设,引导诚信创业方面加强力度,要求通过建设甘孜州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整合各业务部门信用信息,进一步完善信用评价办法,细化信用等级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公开机制,加强规范市场主体信用和监管信息的披露,加大信用激励和信用约束力度,引导创业主体依法经营,切实履行社会诚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