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旅游法》的深入实施,我省将在今年开展《旅游法》执法大检查,营造知法用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加大社会舆论引导作用,倡导文明健康的旅游方式。
旅游执法并不等于旅游局执法,而是涉及公安、交通、工商等不同职能部门。去年8月,由省旅游局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省环保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省地税局、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宗教事务局等14家厅局联合下发了《四川省旅游市场联合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让旅游执法工作清晰划分到每个部门,更便于开展。其中,省旅游局负责牵头组织全省范围内的旅游市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各部门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旅游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本地旅游市场的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在《方案》的指导下,今年全省各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协同工作,充分发挥了在旅游市场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完善全省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进一步规范了省内旅游市场秩序,维护了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从去年10月《旅游法》正式实施开始,为进一步加强旅游监督管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权益,全省各级旅游行政执法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专项检查与日常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集中人力、物力、精力,针对本地区旅游者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了专项执法行动,严肃查处涉旅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
今年,为确保我省旅游市场秩序健康、持续、稳定发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和执法部门将进一步增强《旅游法》贯彻落实力度,加大旅游监管和执法的力度,有效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发生;对在市场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在投诉处理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一查到底,严厉处理,加大旅游行政处罚力度。